作者yaosweeti (*瑤瑤*Vivien v")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收到傳票作證人?
時間Tue Dec 7 20:55:51 2010
事實經過:
今天朋友收到傳票當證人
以下為代po 會代為轉達 先謝謝版友
可直接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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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是XX偽造文書???
XX是之前 原本要竊盜的小偷
(根本沒有進入 只有把紗門弄破)
所以應該是沒有偷到證件可以偽造文書
且收件人名字被打錯一個字(同音不同字)
問題:
請問不去作證會不會有法律責任?不去的話需要怎樣處理?
朋友之前XX竊盜案收到傳票就有出庭過一次
當時有跟法官還是審判長?講說不提出告訴不需要XX賠償
希望直接結案!不想再放費時間金錢請假出庭 為什麼還是會收到這張?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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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175.233
1F:推 depravity:有,請假成功(上班不算正當理由),不想去≠法院不須要妳去 12/07 21:09
※ 編輯: yaosweeti 來自: 114.45.175.233 (12/07 21:15)
2F:推 hsinyeh:因為檢察官或是法官覺得需要你去 不去可能會被罰錢跟拘提 12/07 23:23
3F:推 depravity:老實說我不知道該怎麼幫妳想她是啥 12/07 23:28
4F:→ depravity:有人D文害我推錯篇 T T 12/07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