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center (藍與白的對話)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有關轉錄文章夠成的毀謗
時間Mon Dec 6 23:29:48 2010
事實經過:
我同學A被他以前的同學B提告,因為先前C人在BBS上PO文講B的不是,
後來許多人都轉錄C的文章到自己個版,結果B就把這些人抓出來告。
最後是這些人都罪狀成立,B也獲得了十多萬的賠償。
最近B又沒事找上我同學A,然後以同樣的情況告上法院,目前已開了兩次偵查庭
頭一次檢察官因為B未出席,所以決定開第二次。
第二次開庭,B居然找人串證,兩位證人都說是半年內看到A的版上有這篇文章,
我同學A說他早在去年C被告的時候就把文章刪了,B跟證人雖然提供證據
但是並沒有把確切的檢索時間附上。
結果檢察官居然問A說認不認識這兩個證人,我同學A當然不認識,檢察官居然還說
怎麼可能不認識,你們自己有什麼恩怨,都是同學一場,應該拿出誠意好好來談。
這真的很無言。。。。
1。檢察官不太想辦這種事,只想叫人和解
2。串證這種情況,根本就沒查清楚,而且我同學他很無言不知怎辦
問題:
在這樣的情況下,可能找律師來針對調查的程序提出質疑嗎?
如果可以的話是否能夠在找到確切證據時翻案,並反告對方誣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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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91.167
1F:→ hoboks:以告訴人得知的時間往後推六個月 為告訴期間 沒辦法證明 12/06 23:34
2F:→ hoboks:對方超過告訴期間 又會構成誹謗罪的話 還是乖乖和解吧 12/06 23:35
3F:→ hoboks:不然侵權行為的時效還是2年/10年 之後還是得賠錢 12/06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