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edfood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未辦限定繼承而被告
時間Mon Dec 6 01:53:35 2010
事實經過:
各位版大好,小弟有法律問題,希望能得到建議,謝謝。
我父母早年離婚,妹妹跟父親,妹妹於4年多年前過世...留下信用卡債務。
當時父親不願我們協助處理妹妹身後事宜,有告知父親但後來才知道他未辦理限定繼承。
今年收到法院通知,銀行要求反還信用卡消費款,而我母親不知道妹妹有債務,
也未有任何繼承,而打算在庭上主張母親有限定繼承權。
但當時大意,對方不斷要求和解,並稱在庭上我們只會輸,因而簽了和解書,
父母各x萬於12月xx日還款。
但事後發現十分不合理,對方未提供明確消費記錄、額度等相關資料。
問題:
請問如果簽了和解書,但我無法履行或毀約,之後是會被強制執行還是重新開庭?
因為當時沒開庭是個錯誤,曾有人說對方應該告不成...還有重新開庭的機會嗎?
如果重新開庭,主張有限定繼承權成功的機率多大呢?
感謝解答。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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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82.209
1F:→ yuusnow:@@ 你母親不知道妹妹有債務不代表他不繼承 12/06 10:29
2F:→ yuusnow:4年多前的繼承仍然是知悉繼承一定時間內未聲明拋棄或限定 12/06 10:29
3F:→ yuusnow:就完全繼承,你母親既然知道你妹死亡且她未婚無子女 12/06 10:30
4F:→ yuusnow:那你媽就已經是繼承人,重新開庭主張限定繼承成功機率不大 12/06 10:31
5F:→ yuusnow:因為就是真的沒有限定繼承阿~ 還不如走別的方向.... 12/06 10:32
6F:→ yuusnow:而且爸爸不辦限定繼承跟媽媽有什麼關係....總之不想要 12/06 10:33
7F:→ yuusnow:遺產就拋棄就對了.... 12/06 10:34
8F:推 depravity:繼承的卡債 在法庭真的開庭其實蠻好玩的 XD 12/06 10:43
9F:→ needfood:感謝 不一定限定繼承 拋棄繼承也可以 12/08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