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ssh5566 (ssshkocgsh)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被告到處散布訴訟訊息
時間Sat Dec 4 01:50:14 2010
事實經過:
我朋友與對方官司還在進行當中
但對方到處在大樓內上散播我朋友的姓名以及開庭資訊。
大門貼、公布欄也貼'、自家門口也貼、電梯也貼
電梯門口也貼。
問題:
不知道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告他的?
我覺得有點貼得太過火,訴訟應該是私人之間的事情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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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20.7
1F:推 hoboks:刑事很難 只能走民事途徑 要對方不准再貼 12/04 01:54
2F:→ sssh5566:刑事是根據哪條? 12/04 01:59
3F:→ sssh5566:還有民事 12/04 02:01
4F:推 hsinyeh:民法18 12/04 02:02
5F:→ sssh5566:所以要等一年訴訟跑完,才能要對方不要繼續貼喔~"~ 12/04 02:06
6F:→ sssh5566:還有上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那我要怎主張賠償~"~ 12/04 02:08
7F:→ sssh5566:是根據哪一條法律呢 12/04 02:08
8F:推 depravity:妳無權主張賠償 @@ 12/04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