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per (Oh Yes)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收養的問題
時間Fri Dec 3 10:10:46 2010
事實經過:
問題:
我想要收養配偶的小孩
小孩也相處一段時間,
收養人根被收養差不到16歲
辦理時需不需要配偶的前夫或前妻來
有機會申請通過嗎?
如果收養人懷孕目前無工作可否收養成功
那收養人生完後在家帶小孩~還是沒工作是否也可有成功機率?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編輯: puper 來自: 61.20.160.13 (12/03 11:10)
1F:推 paradis:依民法,夫妻一方收養他方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16歲以上 12/03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