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ppincot (Give up?)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自擬的契約有法律效益嗎?
時間Thu Dec 2 12:01:55 2010
因為有點急 身邊又沒有學法律的人
所以想上來詢問一下
前陣子 車子被追撞
而回原廠估算價格太高
因此最後將車子賣給肇事者
因為車子有損毀 目前無法過戶
肇事者自己有保養場
說好要開到他的保養廠(假設先付10萬)
修復後才過戶 再付清餘額
不過又怕 在他保養場的時候 不知道是否會亂開這輛汽車
有意外 或肇事的事件發生
因此希望在 契約書上 自擬
(維修這段時間 如肇事者 隨意使用這輛車
而造成的任何事故 由肇事者承擔)
由兩方簽名 蓋章 不知道是否有法律效益
希望有懂得人可以回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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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102.135
1F:→ enterpirse:契約內容只要不違背法令、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是成立 12/02 12:43
2F:→ enterpirse:的,你的車子在修復之前,仍在你名下,禁止保養廠開車 12/02 12:43
3F:→ enterpirse:上路是合理的,尤其你也只是著眼在發生事故,不過適當 12/02 12:44
4F:→ enterpirse:允許試車也是必須的。 12/02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