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g701 (黑豹)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抽獎抽中,但姓名寫錯怎麼辦?
時間Tue Nov 30 22:56:53 2010
事實經過:
最近參加網路抽獎幸運的中獎,但收到領獎通知時發現當初姓名填錯,
也打去主辦單位問說能否以身分證字號確認無誤後核發,
結果他們回答說一定要名字跟身分證字號與身分證核對都相符後才會核發...
問題:
想請問這種情況下有無補救方法,
主辦單位堅持一定要名字跟身分證字號與身分證核對都相符才能核發做法何不合理?
拜託各位法律專家,
謝謝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161.143
※ 編輯: ting701 來自: 59.116.161.143 (11/30 22:57)
1F:推 ChrisBear:找消保官啊...抽獎屬於消費行為後有關聯的行為 11/30 23:13
2F:推 hsinyeh:恩 可是原PO沒有說是消費.... 11/30 23:18
3F:推 depravity:怎麼樣的填錯?? 11/30 23:31
4F:推 depravity:有函釋說因消費得來的抽獎算消費行為 未經消費的不知 @@ 11/30 23:51
5F:→ ChrisBear:未經消費的抽獎屬於民法贈與契約規範 12/01 00:03
6F:→ iscu:怎麼可能填錯 一定是故意亂填~~ 12/01 02:12
7F:推 depravity:背親朋好友的配錯對就可以了 這我也有經驗 XDDD 12/01 02:34
8F:→ iscu:看抽獎辦法有沒有寫 有寫的話就是連抽獎資格都沒了 12/01 06:24
9F:推 depravity:姓對名錯 可以改名 :P 12/01 09:34
10F:推 s9405303:→ iscu:看抽獎辦法有沒有寫 12/01 16:17
11F:→ s9405303:對,看上面有沒有寫,或現場填單的時候有沒有。 12/01 16:17
12F:→ s9405303:民法契約不限制於兩造雙方簽名蓋章的紙上契約而已。 12/01 16:18
13F:→ s9405303:假設你填單的時候,有一些條款(通常很小的字)某一行, 12/01 16:18
14F:→ s9405303:「填寫人請填真實資料於中獎查核,若無法核對視同放棄中 12/01 16:19
15F:→ s9405303:獎權益。」 有時會有行小字之類的。 12/01 16:19
16F:→ s9405303:一般人不會去看那些小字,但你一旦寫下去了視同你同意小 12/01 16:20
17F:→ s9405303:字所述。(我猜你沒有去閱讀它,但你已經填單下去了。) 12/01 16:20
18F:→ cjwufu:但是公平交易法不是有說如因字體大小關係使人不易察覺 12/01 22:51
19F:→ cjwufu:消費者得刪去該部分.... 12/01 22:52
20F:推 depravity:公益彩券背面那些字也真他媽的小 XD 12/02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