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spayun (拼了!我也要變正妹啦!)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票主責任
時間Mon Nov 29 15:12:49 2010
事實經過:
B是媽媽的朋友
原告和B是朋友
媽媽為了幫B,所以跟原告和B說好,開了兩張支票放在原告那邊。
原告並且告知媽媽此票只是放著不會去兌現。
所以媽媽就很傻的開了姐姐的票給原告(面額總共56W)
然後某天B不見了~
原告就請媽媽環錢...但是媽媽根本環不起(沒工作)。
於是原告就把姐姐的票去法院告支付命令~
問題:
第一次出庭時,原告跟法官說他是主張"票主責任",
但是我們收到的單子上寫的是"因借貸關係所以怎樣怎樣...."
但是我們完全沒有跟他有借貸關係。
如果他下次出庭一樣打票主責任,我們能請他拿出獲得此張票的証明嗎?
例如我們與他有什麼金錢往來等等?來證明此張票歸他所屬?
或者有沒有辦法請法官把B找出來對質的方法?(法官會不會不鳥我們?)
還是此案因為是打票主責任就必輸無疑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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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31.85
1F:→ yuusnow:找B出來沒有用阿,何況這是民事庭@@ 11/29 17:13
2F:→ yuusnow:你姊是票主,對方票的來源合法正當,更何況是妳們要舉證 11/29 17:14
3F:→ yuusnow:票有問題呀,他就是拿著你姊的票不是? 11/29 17:15
4F:推 hsinyeh:如果是打發票人責任 那解套方法應該是主張票據出於偽造 11/29 17:21
5F:→ hsinyeh:問題是你媽就會有刑事責任 11/29 17:22
6F:推 depravity:除非對方拿著的是經過除權判決的票據不然不需要解釋原因 11/29 17:29
所以此案必輸無疑了吼 囧
另外想再問幾個問題 1.除權判決的票據是什麼呢?
2.如果這場要在庭上和解,原告提出的方式在經濟上我們真的完全無法負擔的起,
那麼有什麼辦法可以請求法律上替我們判決出最適合我們能負擔的方式嗎?
因為第一次出庭時原告有表明說一個月最少兩w,(56w變成2年環完)
但是我姐現在因為已經有被他強制執行一張25w的票每個已經扣1/3的薪水了。
無法再負擔一個月2w的金額,而且我家父母都無工作,我也將在月中失業,
弟弟月中要被抓去當兵...目前是租屋..
等於全家人的開銷都是仰賴姐姐...就算我馬上找到工作頂多也才2w出頭的薪水
明年也要開始環助學貸款(我是應屆畢業生)...
姐姐的薪水+業績獎金拼一點可到3w出頭。扣掉已被扣的1/3等於只剩2w。
我們完全沒有任何的資產跟存款...
開第一庭時姐姐有告知法官,
以上的狀況,誰知
法官只是表示"有經濟困難是妳的問題!"
當下姐姐聽了眼淚是用飆的出來...
而在旁邊旁聽的我原以為法律至少會體諒一下受害人,
甚至到後面法官還怒言對我姐說:"法官已經替你爭取福利,原告也做退讓,
你接不接受!?要不要!?要不要!!!!!要不要!!!!!!要 不 要!!!"
我們如果負擔的起就不會上法院提出異議,也表明經濟上根本無法負擔。
也表示不是不願意負責,是這樣的數字真的無法負擔!
所以我姐聽到法官上面的怒言,他只能無言落淚。
結果法官居然還是一再的重複上面的字句...
然後後面突然補上一句非常情緒化的字眼...
"要不要!!不要? 不要就算了!!!"
(老實說...當下,我居然覺得很幼稚...)
如果在條文上無法打的贏這場官司,
那是否有其他辦法可以幫助我們呢?
私下去找原告沒有用。
因為當初去找過,
他自己也說的很清楚他也知道跟我們都沒關係,
可是他被b害到損失太多錢,所以他要我們一起陪他死。
唉~
※ 編輯: misspayun 來自: 61.227.131.85 (11/29 18:21)
7F:推 depravity:2.法院無權做此決定 不然沒錢不就都不用還 11/29 18:29
8F:推 depravity:A讓妳媽負責B妳姐擔下來此案受害人是執票人不是妳們 @@ 11/29 18:32
9F:→ depravity:妳們是 和B之間的案子的受害人 所謂冤有頭債有主 11/29 18:33
10F:→ depravity:各自找正確的人負責不能因此侵害別人的權利 11/29 18:33
11F:→ depravity:所以或許法官口氣不好不過 他沒錯法律也沒錯 11/29 18:34
12F:→ depravity:妳想要是A開B的票 B付不出法院都必須同意用B能付的方式 11/29 18:35
13F:→ depravity:那A開BCD...等無數人的票大家都說無力負擔不就可以套利 11/29 18:35
14F:→ depravity:收到票的的都是凱子嗎這樣還有人敢收嗎?? 11/29 18:36
15F:→ depravity:那大家都忙著去開別人的票就好 誰需要工作賺錢呢?? 11/29 18:37
16F:→ leojuff:解套方式在原告..哀求看看吧!畢竟人死債消,請他留條生路 11/29 19:08
所以說在法律上,就算有心想負擔但是經濟上不行,也沒有辦法解決嗎?
(在原告堅持不退步的情況下)
當初會拿我姐的票是原告自己做提議的,是他自己保證不會去兌現,
只是給他老婆交代而已!!
所以我媽媽才會開我姐的票給他。
現在會搞到這樣,也只能怪當初媽媽太容易相信人。
只是很不懂原告的心態,他這樣逼我們有甚麼好處...
我們也不是不處理、不負責...只是無法負擔這麼多。
為什麼不能各退一步呢....
哀...最後想再請問各位
現在我姐已經被強制扣1/3
是寄到她公司請他公司強制扣除的(他領到薪水前就已扣掉)
這個強制執行是25w的票
假使這次的兩張票56w
我們無法負擔一個月兩w的金額,不和解。
這樣的話會再多扣其他的錢嗎?
還是一樣只是扣1/3 變成要扣到81w+6%的利息?
又如果還有其他貸款的債務,是一樣他們去分1/3的債務嗎?
不好意思,問這麼多,謝謝。
※ 編輯: misspayun 來自: 124.9.208.80 (11/29 19:49)
17F:→ yuusnow:不和解,你姐名下就一生不能有財產,只要願意這樣就給法官 11/29 22:10
18F:→ yuusnow:判,而現在既已被扣薪,那就是會一直扣扣到還完 11/29 22:11
19F:→ yuusnow:要還多少錢通常都是81w+到清償日為止的利息(利息會變) 11/29 22:11
20F:→ yuusnow:其他貸款沒強制執行為何要去分這1/3? 銀行又不是棒槌~ 11/29 22:12
21F:→ yuusnow:可以拿全部(你姐願意還貸款)那幹嘛要去分3000? 11/29 22:13
22F:→ yuusnow:受害者是持票人,然後是你姐~不過你姐是被你媽害到.... 11/29 22:15
因為那些貸款是我姐為了保住信用才去跟銀行調解的。
現在不是說只要被強制扣薪,信用就是已經終身破產嗎?
所以想說這樣的話,那銀行那邊的信用也不用去顧了
(畢竟吃都要吃不飽了~)
才想問如果乾脆全部都放掉讓他們都去強制執行,
這樣是不是都只會分1/3呢?
這是我目前唯一能想到的辦法了 囧
雖然我姐現在已經作好最壞的打算...
就是準備年後提離職了....
然後去找可以領現金的工作.....
可是我覺得她這樣整個未來都好像黑暗了...
現在到底要怎麼做才會比較好呢..
我也都要搞混了
看我姐這樣我都不知道怎麼安慰她了...
※ 編輯: misspayun 來自: 61.227.131.85 (11/30 09:35)
23F:推 depravity:被金融機構扣的都扣完過三年就不顯示記錄了 11/30 10:11
24F:→ depravity:被私人扣的卻要終身信用破產 哪有這麼不合理的 11/30 10:12
25F:→ depravity:去花100申請個人聯徵記錄來看寫啥吧 11/30 10:13
26F:→ yuusnow:被強制扣薪理論上是沒有信用破產啦....不過銀行精的要死 11/30 12:21
27F:→ yuusnow:咦? 是我那句一生不能有財產嗎? 我的意思是,不和解 11/30 12:22
28F:→ yuusnow:判要還多少,確定了之後,除非你姐還完,不然只要名下有 11/30 12:23
29F:→ yuusnow:財產,對方就可以強制執行,一直到你姐還完為止 11/30 12:23
30F:→ yuusnow:何況我不是說信用破產吧? 我是說有財產就會被執行呀囧 11/30 12:24
31F:→ yuusnow:信用沒破產,但被扣薪就是信用出問題...銀行就可能有動作 11/30 12:25
32F:推 hsinyeh:基本上 我記得還完錢以後七年甚麼都查不到了 11/30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