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ilsbaby (敗持....)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朋友欠錢耍賴,我在FB公布事實 會犯法嗎?
時間Thu Nov 25 05:10:15 2010
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
事由: 我之前在國外工作 認識同事甲 大家都相處的非常和睦
後來我們六個決定回台各自發展 同事甲在台北,我高雄
其中彼此都有電話聯繫
10月5號 同事甲問我有沒有辦法幫他拿x博的帳號
當時也沒想太多 想說一通電話而已
於是我跟朋友乙拿了x博線上麻將的帳號三個 各三萬共九萬
就傳簡訊給他
(p.s同事甲與朋友乙 兩者無關係 並非仙人跳)
(公博線上麻將為真人台幣:點數 = 1:1 每周一結算輸贏值)
過沒兩天朋友乙打給我 說輸得太誇張
同事甲三個帳號共輸89700 (甲說是他朋友玩的)
我請同事甲周一匯款給我 我要拿給朋友乙
同事甲說ok 他會請朋友匯款入我的帳
後來他說他朋友用網路匯款 匯錯帳號 要等銀行退款才能給我
最後又說他朋友沒錢 等11/5會處理 他會負責。
11/4 打電話過去 嘟嘟兩聲 就出現您所播的電話是空號
於是我傳一段簡訊給他:轉接到空號,這招很久以前就用過了 。
兩分鐘後再打過去 電話通了 但無人接聽
很緊急打給以前的主管跟同事 請大家幫我找人,
過幾天同事甲打給我
口氣非常不好的說:你幹嘛到處跟人講我欠錢跑路 之類的話
最後講一句:誰叫你四處跟人講 不然你拿槍來台北討....
很不甘心明明不是我使用的 卻要我賠償近九萬塊的金額
而對方說一句 拿槍來討 就把責任歸零
天底下居然有這種男生對女生講拿槍去討,真的很無奈...
要回來的機會很渺茫 因為只有對方的聯絡手機
心裡也有底 這筆錢可能要自認倒楣
因為是我跟朋友乙拿的帳號 所以同事甲的這筆帳得由我來償還。
是我太笨,沒意識到一通電話幫別人拿帳號
就跟背書是一樣的 對方跑了要負責
也許對有些人來說9萬塊不多 但現階段剛開始自己在做生意
處在入不敷出,收入赤字的狀態,無故多這筆負債,真的很灰心。
這件事也不敢讓家人知道。
手機裡有一些他傳來的簡訊 但都是以第三人稱方式
(如:我現在要壓他簽本票 等處理好再打給你)
(他是線上轉帳的 他說他明天確定會匯 我再叫他打給你)
之前我都沒有錄音 直到他開始耍賴後才開始有錄音
但都是說:你在講什麼 我聽不懂 之類的話...
有大大遇過類似以上情況 但是有要回錢的經驗嗎?
如果可以 希望有大大可以指引我如何處理這件事
11/25 同事甲不是不接電話
就是耍賴說他跟本沒托我幫他拿帳號 就掛電話。
後續我一直打,都不接,就算接了也不講話
凌晨三點以及四點時 一直有未顯示來電的電話打過來 我一接就掛斷
如今我也沒辦法告他 因為玩x博本身是賭博罪
我怕告他 我反而會因為幫他打電話跟人拿帳號而犯罪...
問題二:同事甲欠這筆錢 我們fb的朋友圈很近 我想問的問題是..
若我在fb上 公布他的照片及寫上他名字
告訴大家 同事甲對我做這些惡劣的事 會犯法嗎?
我怕也有其他人跟我一樣的狀況 背了莫須有的債...
問題二:朋友乙要我簽本票 表示由我分三期負責償還這筆錢
我想請問 簽本票要注意哪些細節
才不會牽連到我家人或是才不會又被坑?
問題三:因為我一直打給他要找他要錢 但他都不接電話
我姐跟我說以前有人跟人要債因為打得太勤被告 這樣我會犯法嗎?
問題四:半夜一直接到無號碼顯示的電話,我一接就掛斷 我要如何處理?
(真的很惡劣,欠錢還騷擾別人睡眠~"~ 我都不好意思半夜打怕吵到了!!)
很抱歉 因為現在整個頭腦很混亂
可能打的文字勒勒長且毫無章序
還請各位大大不要見怪。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編輯: grilsbaby 來自: 58.115.152.143 (11/25 05:29)
1F:推 depravity:妳朋友不是公眾人物可能會有主審認為這是私德算加重誹謗 11/25 08:13
2F:推 depravity:現在就算是死了本票也不會牽連家人(以前可能會) 11/25 08:27
3F:→ depravity:不會違反刑法 民事責任要看情況而定 11/25 08:29
4F:→ depravity:法律上無解 可以考慮睡前手機轉成只接有設定號碼的人 11/25 08:29
TO depravity 大大 那要如何才能讓我的周遭朋友避免被他騙呢? 這件事我若不公開
我的同事圈可能會有更多人慘遭同樣情況背債...
※ 編輯: grilsbaby 來自: 58.115.152.143 (11/25 13:55)
5F:推 depravity:僅在生活圈可能和小眾的公益有關 可是FB可能舉世皆知 11/25 14:12
6F:→ depravity:妳說的沒錯和他生活圈是有關可是這與我無關與FB廣大的 11/25 14:13
7F:→ depravity:使用者都無關 所以請小心拿捏分計 免得踩線 @@ 11/25 14:13
8F:推 snowtoya:FB應該不會舉世皆知,沒加好友看不到 11/25 18:14
感謝大大無私分享 請問本票部份 我該注意哪些? 因為明天朋友乙要來家裡叫我簽...
若我在fb上 貼文 只說我要找住桃園的xxx 不寫事由 貼上他照片呢? 會犯法嗎?
※ 編輯: grilsbaby 來自: 58.115.152.143 (11/25 18:53)
9F:推 snowtoya:只要你別抱著僥倖想賴的想法,本票也沒什麼特別要注意的 11/26 01:03
10F:→ snowtoya:我個人是覺得用中性字眼,不要過於激烈,在FB上指名道姓 11/26 01:04
11F:→ snowtoya:說對方欠你錢不會構成妨害名譽,只是這年頭很多人就算明 11/26 01:04
12F:→ snowtoya:知不構成也喜歡用告人恐嚇別人就是(茶) 11/26 01:05
13F:推 cawba:一次給三個帳號感覺就像要把錢洗到特定帳號一樣 開一間房讓 11/26 15:42
14F:→ cawba:這三個進同一間 把錢輸給另外買的一個帳號 然後騙你是朋友玩 11/26 15:43
15F:→ cawba:的 叫你跟他去要 然後自己把錢拿走 這種詐賭方式很常見 11/26 15:45
16F:→ cawba:其實你也可以叫"朋友"去找他簽本票 這樣就跟賭博所生的債權 11/26 15:47
17F:→ cawba:切割成兩個關係 那9萬就可以要的回來了 朋友乙既然能拿到帳 11/26 15:49
18F:→ cawba:號 叫他介紹"朋友"這一點小事應該難不倒他吧 11/26 15:49
19F:推 trausing:你就一個一個朋友私下傳訊息不就好了= = 11/26 23:49
20F:→ grilsbaby:有些舊同事我沒加好友 因為沒互動 但他們有加他 11/26 23:57
※ 編輯: grilsbaby 來自: 58.115.152.143 (11/27 11:29)
21F:推 cawba:一個一個私下傳訊息一樣會犯誹謗罪 11/27 19:45
22F:→ trausing:想辦法別被舉證意圖散布於眾,你就每個都說不要告訴別人! 11/28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