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bertjet (竹林八閒)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賠償及民事與刑事事宜
時間Wed Nov 24 22:51:33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0/10/25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有受重傷,右手與左腳都有骨折,醫生診段證明上寫了骨折事項及需專人照顧兩週
與休養三個月。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算是有被破壞,因為對方受傷路人把她的腳踏車抬到旁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騎腳踏車,我騎機車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在上班途中騎在一座橋上,後面有喇叭聲,我看鏡子有車騎很快過來,所以
便往右靠,但此時卻剛好撞到騎腳踏車的阿婆。
六、問題:
事情發生後我很急切的想處理好,在阿婆住院第六天早上,也就是出院當天先幫阿婆
付了醫藥費,之後每次回診也都拿醫藥費去她家還附上計程車費,阿婆於發生後第四個禮
拜提出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天阿婆的家人一開始就開口35萬,我爸說最多只有辦法給
13萬,最後再阿婆說我們沒誠意的結局中不歡而散。昨天又拿回診醫療費去她家給她,她
說已經申請下禮拜要第二次調解,還說叫我爸不要再開那種沒行情的錢,不然再談不成就
要上法院了。
請問如果真的要上法院民事+刑事總共會判陪多少呢?我想這次車禍我的責任比較大,
如果刑事訴訟應該會判過失傷害吧!但民事方面應該不會賠那麼多才是,麻煩比較清楚的人
給點指導,謝謝了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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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
我已是沒有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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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1.13.80
1F:推 depravity:光全職看護行情價一天在2~3K之間基本工資17280這就80K起 11/24 23:02
2F:→ depravity:要我13萬也不收法院判妳2月有期無刑支出就14萬了 @@ 11/24 23:03
3F:→ depravity:何況還有醫藥費復健費往來車資等等 再加個3-5萬精神賠償 11/24 23:04
4F:推 depravity:好消息是骨折會好的話就法律來說不算重傷 11/24 23:07
5F:→ albertjet:謝謝你的意見 11/25 19:59
6F:→ justfor48:18025你可以參考一下 11/25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