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using (trausing)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網站管理人之刑責。
時間Mon Nov 22 13:02:17 2010
事實經過:
假設一
甲網站管理員鼓舞會員數人對乙公然侮辱。
假設二
甲網站管理員,有權刪除管理網站風氣
但不制止會員公然侮辱丙、不制止會員們公開丙個人資料。
(之前看到某朱秋咪^_<來告我呀事件想到的= =...)
問題:
一、
那麼有什麼好的法源可以要求甲網站管理員應該刪除文章,盡到管理員的責任呢?
假設該網站一般私人網站或假設該網站為學術網路?
二、
是否可主張甲侵權行為(不排除侵害乙法益風險之不作為)要求甲予以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三、若會員數人對乙公然侮辱、誹謗,甲鼓舞之
有什麼好的理由可主張甲為間接正犯、幫助犯之類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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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10.100
※ 編輯: trausing 來自: 140.123.10.100 (11/22 13:12)
1F:推 hsinyeh:1.民法18條 11/22 19:57
2F:→ hsinyeh:2.就敘述看不出來作為義務在哪裡 11/22 19:58
3F:→ trausing:類似PTT的版主這樣吧。 11/22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