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fute (Henin讚啦)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繼承] 被收養後的繼承問題
時間Sat Nov 13 21:14:15 2010
事實經過:
我原姓李於75年12月出生,我爸爸於75年11月辦理被一黃姓夫妻收養,但手續未完成
時,我12月出生報戶口,所以仍報為李OO。沒多久手續完成,我爸爸改姓為黃xx,同時也
想把我改成黃OO,但當時戶政機關說領養效力未及我,所以我不能改成黃OO,於是提起行
政訴訟,後來勝訴,我改姓為黃OO。之後我爸媽又分別生下一個妹妹和弟弟黃AA和黃BB。
而我奶奶(有血緣關係這邊),除了我父親外,我父親有六個兄弟姊妹(都是奶奶親生)
問題:
假設我奶奶過世之後,我跟我弟弟妹妹三個人到底有沒有繼承權?或是我和我
弟弟妹妹必須繼承我爸爸養父母那邊的財產呢?或是兩邊我跟我弟弟妹妹都可以繼承呢?
又若我奶奶現在以字書遺囑方式,寫下死後財產都歸我,並且我奶奶的其他子女及
其他有繼承權的人通通都拋棄繼承(假設做得到),那這份遺囑有辦法生效嗎?也就是我
奶奶的財產會歸給我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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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2.84.242
1F:推 depravity:1.沒有2.YES 3.沒這麼好康 11/13 21:16
有另一個問題忘記問了,再麻煩大家幫我解答!! 感謝
※ 編輯: yofute 來自: 218.162.84.242 (11/13 21:22)
2F:推 cjwufu:死後財產都歸你 他們就沒有拋棄繼承的問題 生效 YES 11/13 22:02
3F:→ cjwufu:財產是扣掉負債的剩餘 11/13 22:02
4F:→ yofute:但我奶奶的兒女不是應該有繼承權? 那麼如果都歸我,不是應 11/13 22:10
5F:→ yofute:該會違反特留分的部分嗎? 謝謝大家回達~~ 11/13 22:10
6F:推 john0227:特留份是指即使寫全都給你 她們仍有權利要一份 既然拋棄 11/14 03:59
7F:→ john0227:了 又怎麼會有特留份... 11/14 04:02
8F:→ yofute:所以遺囑這麼立,其他人通通拋棄繼承,財產歸我就沒問題?3Q 11/14 11:08
9F:→ enterpirse:你是說你爸爸被收養??還是你被收養 11/15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