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04 (li04)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小套房租借人的身分
時間Sat Nov 13 17:00:32 2010
事實經過:
我爸有一間公寓式的小套房,主要是出租給他人。
兩個月前出租給一名男性,簽約一年,也以預付半個月租金
但這幾天接到管委會打電話來通知,說我們這位房客是討債集團的分子。
危害社區安全,要房東(我老爸)立刻把房客趕走,不然訴諸法律
我老爸問了之後房客也承認是討債集團的分子。但只住在這裡,沒有再社區內作討債。
有簽約也有附房租,所以不願意提前搬家。
問題:
1.雖然房客是討債集團,但管委會可以此理由要求房東趕房客嗎?
2.房客沒搬走,管委會真的能夠對房東(老爸)作出任何的訴訟嗎?
由於老爸聽到訴訟就很煩心,再此幫他詢問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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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33.157
1F:推 goldenmean:叫管委會去訴諸法律吧 哈 11/13 18:36
2F:→ li04:我也覺得很可笑,只是管委會一直打電話過來,讓我爸很煩 11/13 22:11
3F:→ li04:而我又說服不了他不要理管委會就好了 11/13 22:12
4F:推 dwmcharlie:哪一條法律規定不能出租房子給討債集團? 11/14 21:19
5F:→ m06:好奇管委會要引用哪條法律+1.. 11/15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