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imk (拍打後請餵食XD~)
看板PttLifeLaw
標題[租賃] 租屋未簽約
時間Sat Nov 13 12:35:17 2010
事實經過:
我家的一間房子目前是房客已付3000元訂金
但後來想退全部金額
請問這樣合理嗎?
他是看了房子後就付了3000元 但後來不想住
就想全部退錢
問題:
全部退費是否合理?
因為他付了訂金 也就是我們不能把房子租出去的一個約定
但是他現在又要全部討回
是否是全部不退 或退部份金額?
謝謝大家的解惑Q_Q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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