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keshiN (takeshi)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請問這樣的情況 能不能算是私闖名宅
時間Fri Nov 12 02:14:22 2010
有個問題想要請教大家..
事實經過:
現在住的房子是我的名字 家裡的成員是我 我媽媽 我姐姐
大約一年前開始 我姐的男朋友在我家住了下來
一直到最近我開始沒辦法接受這樣的情況
問題:
我想問的是.. 如果我姐的男朋友賴著不走 我是不是可以用私闖民宅的名義報警處理
又或者這是家務事範圍..
若可以報警處理 我需要收集照片/錄音/錄影之類的證據嗎?
或是請警察到場就可以了?
感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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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74.140
※ 編輯: takeshiN 來自: 123.204.74.140 (11/12 02:23)
1F:→ fatcats:他要用闖的前提是沒人給他開門吧...@@" 11/12 02:29
2F:→ fatcats:如果合法住戶幫他開門 又怎麼會能說闖呢 @@" 11/12 02:30
因為比較容易聽到私闖民宅這個名詞 就以為是用這個@@
事實上因為我姐比較常在家裡 她男友身上還有一副家裡大門鑰匙...
3F:推 hoboks:你可以要求他退去 他依然不作為的話 會構成侵入住宅罪 11/12 03:21
恩恩! 感謝!! 我剛有google一下 但有個不確定的地方..
房子是在我的名下 只要我提出要求 他就一定要離開吧? 會有什麼例外狀況嗎..
4F:推 darimgh:不知道你跟你姐到底是什麼狀況 也許應該跟你姐反應看看才 11/12 07:22
5F:→ darimgh:對~不然什麼都不講就要把她男友攏走 有時候對姐姐也是很失 11/12 07:22
6F:→ darimgh:禮的 最好的方式就是由你姐開口請男友搬出摟 11/12 07:23
恩恩 我會先跟我姐說 並給對方大概半個月的時間(maybe)
會想要了解這些 是為了在最後有一張牌可以打
7F:→ takeshiN:謝謝各位的回覆! 我用大E回文 11/13 00:32
※ 編輯: takeshiN 來自: 123.204.74.140 (11/13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