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bird0414 (天鳥)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問題] 家人發生車禍-責任問題
時間Mon Nov 8 11:38:17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99/11/8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我妹有擦傷 去馬階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無 無 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我妹只有強制責任險 對方說公司有保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妹妹今天發生車禍 當下很笨的沒有現場報警 摔在監視器前面 有兩個證人有留電話
情況是這樣: 三線道 我妹綠燈直行在中間車道 (非禁行機車) 對方卡車 直接迴轉
我妹煞車不及 從後面撞到
請問依路權來看 誰的責任較大呢? 對方本想陪一千五當私下和解 我妹覺得這樣不行
對方說趕著上班 人留下電話就走了(目前聯絡是有接)
請問接下來是否該先報警呢?
我妹很笨的說 她以為報警沒用 因為路人已經幫她移動機車 破壞現場
(印象中 法律有規定 如果車 人都還能動時 要先移動 用粉筆做記號
以免防礙交通)
六、問題:因為當下沒報警 就已經沒有交通隊幫忙處理了
爬文看 現在去警局似乎也只是做個筆錄 請問現在這樣子後續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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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3.9.98
1F:→ sosokill:有監視器很好辦吧...先去報警吧 11/08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