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o (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和解後就沒其他事了吧?
時間Thu Nov 4 01:12:43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99年11月3日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沒受傷,對方駕駛沒事,被載的腳扭傷;
警察問他要不要去看醫生,他表示事後自己去看就可以。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沒做筆錄,進行和解。
我車有牽到旁邊。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不知道。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在巷子左轉時沒打方向燈,所以和對向車差點撞到;
雙方都煞車,但他車速比較快煞不太住,車有點臥倒。
我是覺得車沒有擦撞到;但對方就是很不爽,還叫他朋友來什麼的,
後來我就報警,
沒有做筆錄;現場有調解志工在就進行和解。
我是想說自己確實沒打方向燈,對方也受傷了。
而且對方態度有點強硬,員警也說對方受傷有告訴權;
所以想說賠錢能一次解決的話就算了。
(對方的態度,我怕事後又會生出一大堆什麼傷來)
六、問題:
(三個人的資料皆有在調解書上)
兩造成立和解條件如下:
一、聲請人願理賠對造人醫療費2600(含機車強制險)
二、付款方式:調解現場現金擠付給對造人。
三、和解後兩造願放棄民事其餘請求權、刑事追溯權
事後我同學是說,腳扭到實際支付也沒那麼貴;
但我想說能當場解決就好,也能避免事後有生變。
1.調解書需要保存多久呢? 看了就覺得有被坑的感覺XD
2.這樣之後就沒事了吧?怕還有什麼糾紛。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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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3.75.26
1F:推 depravity:實支實付是沒那麼貴 不過過失傷害通常得要五位數 11/04 02:19
2F:→ depravity:少給對方一點給國家更多也是可以 11/04 02:19
3F:→ depravity:被坑?? 要是對方有先問我 我一定建議他開三萬以上 :P 11/04 02:20
4F:→ tonyo:所以這樣還算OK嗎 @@? 我就是怕沒當場處理完他事後會不會又 11/04 03:31
5F:→ tonyo:哪裡變成有傷之類的 ˊˋ第一次遇到這種事也不知道怎麼處理 11/04 03:32
6F:推 ljwonlypc:簽訂和解書有法律效力 無須擔心 只是和解金含強制險又當 11/04 11:58
7F:→ ljwonlypc:場給付對造 等於是你預先墊付醫療費用 你可以跟保險公司 11/04 12:00
8F:→ ljwonlypc:請求這部份的費用 11/04 12:00
9F:推 ilovekr:就算有打方向燈也是你責任大,路權就輸了 11/04 12:24
10F:→ tonyo:謝謝大家的回答喔^^" 11/05 00:48
11F:推 ganbaday:跟保險公司要的話,前提對方有看醫生,還要給你收據... 11/06 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