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owley (藍海策略的太僕)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急煞不及摔車
時間Thu Nov 4 00:03:53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99年10月底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受傷 驗傷不確定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對方有報案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天我從社區地下室的停車場出來忘記開大燈
對方載女友從一樓要下來
因為下來的斜坡是L型(轉彎處有鏡子)
下來的時候對方急煞停而車子向左邊原地倒下
雙方沒有碰撞 當下我問男方需不需要叫救護車
而我因為先看到對方加上自己的速度慢 所以先煞停
對方說不用 想說沒碰撞 所以就逕行離去上班
結果過一周社區管委會聯絡我爸 說我出車禍還逃逸(?)
對方當下有去看醫生(不確定有無驗傷)
有報警做筆錄(不確定是報案還是備案)
前兩天對方連絡我希望我幫他們出修車錢
主動聯絡我是因為感覺警察那邊沒消息
六、問題:
想請問如果沒碰撞這樣還算肇事逃逸嗎
因為我算是上坡剛起步(對方前面有台汽車 所以我先在b1停了才往斜坡上去
當下是覺得對方車速有點太快才會煞不及
良心上我會幫對方出一部分的修車錢
但是想問對方有沒有任何理由要求我出全部or更進一步提出告訴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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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7.142
※ 編輯: crowley 來自: 114.24.7.142 (11/04 00:05)
※ 編輯: crowley 來自: 114.24.7.142 (11/04 00:07)
1F:推 laptopkimo:現場如果有監視器看能不能調來還原現場 11/05 16:57
2F:→ laptopkimo:基本上如果警察請你去做筆錄,你就去並照實說,不用太擔 11/05 16:58
3F:→ laptopkimo:心,並且你又沒撞到他,如果真的被告,你再看要打官司或 11/05 16:59
4F:→ laptopkimo:賠錢給他,不過這個不算逃逸,但也是要由檢察官來認定 11/05 17:01
5F:→ laptopkimo:畢竟他也可以說你車速太快他煞車不及自甩,這樣你可能 11/05 17:03
6F:→ laptopkimo:也有一點責任,不過你就照實說他自己甩且他說不用報警 11/05 17:03
7F:→ laptopkimo:雙方那時認為不需警方處理,你才離去,就照實講就好,不用 11/05 17:04
8F:→ laptopkimo:擔心,告也不一定告的成 11/05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