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21 (t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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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婚姻] 婚宴餐廳不開發票
時間Wed Nov 3 01:44:40 2010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51466&ctNode=10881
餐飲業承攬喜宴,請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
經常接獲民眾檢舉餐飲業店家於顧客消費後不主動開立統一發票,
或拒不開立統一發票,亦有稱要加計5%營業稅以嚇阻顧客索取發票,
涉嫌逃漏稅情事。
該局指出,所接辦的檢舉案多為業者與顧客私下約定不開立統一發票,
以減收(付)5%營業稅金額,
惟事後常因服務品質或菜色等因素不符買受人之要求,引發糾紛而遭檢舉逃漏稅。
該局籲請餐飲業營業人,承接婚嫁、喜慶、尾牙、春酒等
餐宴均應依規定主動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經查獲短漏開統一發票者,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及52條規定,除追繳所漏稅款外,
並按所漏稅額處1倍至10倍罰鍰,一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將執行停止營業處分,
該局提醒業者,切莫貪小失大。
※ 引述《tinabjqs (光)》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
: 上星期六我男友和他父母去餐廳訂了婚宴場地的訂金
: 但這家餐廳在簽約單的背後寫了:
: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喜宴屬於個人之消費行為,
: 不得開立和統一編號之發票。』
: 我用關鍵字google找了一下,稅捐處明明是寫「喜宴要開立統一發票」的啊
: 但是因為我男友已經簽約了,我很擔心餐廳會說簽約就不能改…什麼的回絕
: 而且之前在詢問餐廳的過程中,有遇過餐廳會說:
: 『如果要開發票,要另外加5%的稅金』
: 我現在是想,要跟餐廳據理力爭~這明明就是逃漏稅啊…
: 而且為什麼開發票還要叫我們付稅金呢?
: 另外,很奇怪的是,付訂金的時候可以刷卡、也有開統一發票
: 但尾款(婚宴當天)只能付現,還不開統一發票!!
: 更絕的是,接待的人員跟我男友說:
: 「喜宴當天的尾款,我們會開發票,但不會給你們」
: ==> 結果我那古意的男友竟然不覺得這句話怪怪的嗎…=_=
: 我們這兩天想去餐廳好好的溝通,所以上來尋求各位的意見
: 有法源依據,才不會又被對方吃死死的…>"<…
: (明明覺得不合理,卻什麼也講不出來●_●)
: 問題:
: (1) 我們已簽約付訂金,而且單子背面有寫那段說明,他們可拒開統一發票嗎?
不用理他
: (2) 對方同意開發票,但若要我們支付稅金,該怎麼辦?
不用理他
: (3) 對方說:「我們會開發票,但不會給你們」=> 我們該怎麼回答?
不用理他
本來就是要開發票,
所以先裝死,當做不知道,
等吃完喜酒算錢時再拿上面給您的資料出來和餐廳講
因為您已經下訂金,應該是會在那邊辦喜宴,
您總不想喜宴到時被惡搞吧
最後結帳時,把上面的資料印出來,然後
一種就是付清全額,然後請餐廳開發票(守法),
另一種就是不開發票(如果您不需發票,也不想守法)
未開發票的全部價格扣5%後再付給餐廳,
因為營業稅5%是消費者付的,
讓餐廳逃稅已經不錯了,不可能再讓他多賺5%吧.
總而言之,辦桌完再說了,
現在什麼都不用做.裝死就好了,不要打草驚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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