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00011129 (蕾蕾)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過失傷害
時間Tue Nov 2 19:07:02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99/10/2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送急診尚未開診斷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尚未做筆錄、現場遭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不知另外兩人有無,尚未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今天早上在橋上騎車時,我時速大約保持在30-40這中間,在我前面那台車(B)撞上A車,
我閃避不及撞上B車,我和B車都跌落在地,B車似乎無外傷,我則是雙腳均有擦傷以及手
扭傷,當下有路人報警及叫救護車,等待的同時因為會阻礙交通,所以有將我和B車移動
過,當時大概是這樣
| | |
|-|→|
| |↗| 橫線為B車,斜躺著則是我(但沒如此斜),箭頭處均為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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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車則是騎了車就跑,我不清楚A車有無倒,但根據警察後來說,B車的說法是,
A車在撞到後就騎走,在騎的同時有往後看我們一下。
等救護車時,發現地上有個車牌,我本以為是B車的,但看了看B車的車牌還在,
所以那是A車遺留下來的『證物』...。
現在警方也找到A車,警察要依『肇事逃逸』辦理A?因我有受傷,所以警察希望我可以
去開診斷書證明我在這次車禍中有受傷,警察建議我可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我也提
告了(三人中,只有我有受傷)。
六、問題:
想請問大家,這樣子我告對方過失傷害是可以成立的嗎?
因為我有詢問友人,他們說是可以成立的。
但是我姐姐又說他認識的警察說是不成立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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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是錯,但是不該在同一個時間愛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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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183.155
※ 編輯: she00011129 來自: 114.24.183.155 (11/02 19:07)
1F:推 depravity:覺得是妳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注意車前狀況告不成+1 11/02 19:53
2F:→ depravity:另外妳的受傷和A肇事的那次車禍無關她也沒肇事逃逸 11/02 19:55
3F:→ snowtoya:A也是車禍當事人之一吧 (連環追撞?) 縱A無過失傷害 11/02 20:33
4F:→ snowtoya:也會構成肇逃呀@@ 11/02 20:33
5F:推 depravity:AB撞 A跑了B留著後 BC撞 那和A無關吧 ?? 11/02 20:45
6F:→ she00011129:A是在三台都撞了之後跑的 @@ 11/02 21:11
7F:推 depravity:原來如此 我理解錯誤 @@ 11/02 21:37
8F:→ she00011129:是我講不清楚 ..那我是告的成嗎 @@"? 11/02 22:08
9F:推 mapleone:告下去讓檢察官判斷。 11/02 23:56
10F:推 depravity:推樓上 XD 11/03 00:13
11F:推 CoffeeTea:A不跑沒事 跑了就變肇事逃逸了 11/04 08:31
12F:推 ganbaday:好狗運耶 你撞到前車 前車正巧沒受傷 前前車還幫你扛... 11/06 08:29
13F:→ ganbaday:人品爆發的極致呀~~~ 11/06 08:29
14F:→ she00011129:樓上的意思是?? 11/06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