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170853 (魏小魏)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網路之誣告問題
時間Tue Oct 26 20:42:45 2010
事實經過:
就是有個ptt上很有名的愛控告人 跟雷射近視有關的那位 大家應該都知道
我被他控告盜用他人身分證與無名網誌 大致內容如網址
http://www.wretch.cc/blog/wilson2146/13444324
而此人亂告的事情已經不是第一起
而且我可以保證這些都是我自己的資料 那如果他告我了 我該如何處理
因為他實在有點無法無天了 我希望能夠在他告我之後 以誣告反制他
問題:
1.我現在應該蒐集什麼樣的資料以便於出庭
2.因為我認為他告得實在太牽強 所以如果我要反告他誣告 我該如何處理呢
比如說準備資料之類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萬分感謝 希望各位幫幫我 因為此人不但亂版 甚至連其他人的生活也來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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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時期流行看畢冊,大家最喜歡下課圍在一起品頭論足
某日一人手指國中畢冊大聲讚嘆:「幹這是誰以前?好醜喔!!」
:「不好意思,便是在下我!~」
http://0rz.tw/Usx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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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6.194.135
1F:→ w170853:補充 他就是用我的簽名檔告我的... 10/26 20:43
2F:推 hoboks:聽說他最近出來競選了 還告他老爸 10/26 22:34
3F:→ hoboks:眼科名人不要告我喔 我是在電視新聞上看到的 轉述電視新聞 10/26 22:35
4F:→ hoboks:不會害我被關吧 10/26 22:35
5F:→ w170853:我該怎麼辦呢 10/26 22:39
6F:推 hoboks:你只能被他告啊 他超愛告人 10/26 22:44
7F:→ hoboks:而且Law版最近很夯的話題 可不可以任意發動傳喚的強制處分 10/26 22:45
8F:→ hoboks:在眼科名人的案子上完全獲得解答 實務上的答案就是可以 10/26 22:46
9F:→ hoboks:一堆顯不該當犯罪的言論 警方也傳 檢方也傳 有夠威的 10/26 22:46
10F:→ snowtoya:是啊,板主水桶他就被告妨害名譽XD 10/27 00:26
11F:推 hoboks:我只能說 司法生病了:( 10/27 00:36
12F:→ snowtoya:是說,我也碰過有神經病亂告我,結果都沒傳我就直接收到 10/27 12:19
13F:→ snowtoya:不起訴處分書的說..o_O 10/27 12:19
14F:→ snowtoya:應該說那人指稱某篇網路上誹謗她的文章是我寫的,但我雖 10/27 12:20
15F:→ snowtoya:然有寫,但她指稱的那篇剛好不是我(那是匿名版) 10/27 12:20
16F:→ snowtoya:再加上告訴期也過了,我都還沒被傳就莫名其妙收到不起訴 10/27 12:21
17F:→ snowtoya:處分書 囧 10/27 12:21
18F:推 hoboks:不起訴書不就會記載你的姓名跟住址? 10/27 16:19
19F:→ snowtoya:有記載啊(應該說,對方本來就知道我的個資) 10/27 16:44
20F:→ snowtoya:她直接拿我的個資跟網路上文章去地檢署說要告我 10/27 16:45
21F:→ snowtoya:結果檢察官也沒傳我,倒是有傳過她一次 10/27 16:45
22F:→ snowtoya:然後某天我媽就打來說怎麼收到地檢署寄來的信XD 10/27 16:46
23F:推 hoboks:.......... 10/27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