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nti (落葉紛紛紛渺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請問如果有人在網路上公布MSN的對話 該如何提告呢?
時間Mon Oct 25 17:31:10 2010
事實經過:
因為遊戲上的一些糾紛,對方在公開的討論區附上了我與他的MSN對話記錄,
但是沒有經過我的同意,我有爬過文,是不是觸犯了下列這一條呢?
第三百一十八條之一 (洩密之處罰)
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五千元以下罰金。
問題:
1.請問他是不是觸犯上面那條法律了?
2.如果將要提告,該到甚麼地方去提告呢?
3.如果需要準備證據,該準備哪些證據呢?
目前我僅有拍照和可能可以跟討論區申請備份而已
雖然提告很麻煩,但是我不想讓人有"這種小事應該不會有人去告吧"的想法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麻煩各位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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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73.19
1F:推 Theme:1.不是 10/25 17:56
2F:→ menti:如果不是的話 那這種公布私人訊息 應該要用哪一個條例呢? 10/25 18:07
3F:→ menti:抱歉 用條例可能有點不太對 我對這方面較不熟悉 不知如何 10/25 18:08
4F:→ menti:稱呼 10/25 18:08
5F:→ menti:又或者 這樣公布私人訊息是不犯法的@@? 10/25 18:10
6F:→ iscu:或許可以看是否符合 310 10/25 18:33
7F:→ menti:多謝樓上大大解答 10/25 18:50
8F:→ snowtoya:310沒那麼容易構成吧XD 10/25 19:27
9F:→ snowtoya:還要看內容 10/25 19:27
10F:推 hsiaoyoshye: 310@@?應該不是吧@@? 10/26 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