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inyeh (hsinyeh)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求助--金錢問題(文長)
時間Thu Oct 21 17:49:39 2010
※ 引述《fourgrass (blue)》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事情的過程有點複雜,盡量簡單敘述,
: 主角有四人,一男三女。
以下改為甲乙 跟AB
甲(男)乙(女)為夫妻 AB(皆女)跟甲有超友誼關係
: A男已婚,但婚後仍與婚前認識的A女及B女牽扯不清,
: 曾經因為一封電子郵件讓三個女人知道彼此的存在,
: 之後A男妻子以為A男與其他兩個女人斷了關係,
: A女及B女則是互不知情。
甲婚後除其妻乙外 另有劈腿AB二人
: 兩年多前,A男提出共同投資的建議,A女匯了四十萬元至他戶頭,
: 剛開始有賺錢,之後因金融海嘯認賠殺出,
: A男有義氣的說,賠的二十萬左右都算他的,所以等於是欠A女四十萬。
: 去年,A男又向A女借十萬元。
甲替A代操股票賠錢四十萬元,允諾願自行負擔損失(二十萬)
另再貸與甲十萬元
: 期間,A女發現A男及B女仍有往來,
: 與A男的關係因而大受影響。
: A女自己有投資股市,運氣好地賺了一點錢,
: A男認為他是主要分析者而要求分紅,
: A女因A男與其他女人的關係而心有芥蒂,
: 所以只分給A男三萬元。
: 但A女同時提出願意分擔當初投資失利的虧損的一半(十萬元),
A賺錢給甲吃紅三萬,
另表示願意自行負擔當初代A操作股票損失的一半(十萬)
: 也就是A男共欠A女四十萬元,
: A男以當初那個時點,A女未有此表示而拒絕。(這個看不懂)
: A女在今年五月申請新電子郵件信箱,
: 出於嫉妒與提醒的心情,寫了一封信給B女(從A男電腦得知),
: 裡頭假冒A男妻子的語氣說著:
: 「謝謝你幫我養老公,連帶幫我付信用卡的副卡錢」。
A冒甲名義寫信給B
: A男確認是A女寫的後,先不動聲色,約A女去墾丁,
: 在旅館房間內痛打A女,
: 吃完晚飯後將A女載去偏僻地方,
: 恐嚇A女,並叫A女跪下,要A女賠償,
: 因為A女斷了他的經濟來源,而且試圖偷看他電腦隱私。
: (A男仍在讀博班沒有工作,B女有不錯的工作,不時給A男零用錢)
: A男本來開口五十萬元,後降為三十萬元,
: 與A女分別前說,不給錢也沒關係,讓他打幾頓就好。
甲約A出去,限制其行動自由並毆打之,
並以再行毆打A為威脅,命A交付50萬元(後降為三十萬)
: 之後,A男及A女仍通幾次電話,
: 電話中,A男仍有威脅言語,說不要逼他狗急跳牆,
: 說他以前有混過,知道A女家在哪邊……
: A女一方面因為害怕,
: 另一方面認為自己做錯事,傷害了B女,
: 也覺得對不起A男,在他身體狀況及趕論文的情況下,給他找麻煩,
: 所以陸續匯了三十萬元給他。
甲以恐嚇A人身安全的言論,使A交付30萬既遂
: A男收到錢後,曾問A女,希望他們的關係怎麼發展?
: A男不斷強調,因為A女的信,所以B女與他斷了關係,
: 但A女完全無法信任A男了,所以與A男保持距離。
: 之後,A女愈想愈不對,愈來愈覺得自己很笨,
: 於是告訴死黨整件事情,死黨還沒聽完,就說要打A男,
: 此時,A女更認為自己很蠢,完全被A男的邏輯牽著鼻子走。
: 本來A女還不忍看A男煩惱錢的事,
: 但之後又發現B女還和A男有聯絡,
: 也就是A男再度欺騙了A女,
: 這回A女下定決心要與A男劃清界線,
: 割捨掉這十年的感情。
: A女能夠把錢要回來嗎?
A女想把錢討回來
: 在計算總額之前,還有件事得提,
: 幾年前,A男曾以幫A女成功申請國外學校為由,
: (A男只是告知A女學校訊息及幫忙看一下proposal),
: 叫A女簽下一張三十萬元的借據,
: A女以為他是開玩笑的,當下也簽了,
: 借據現在在A女這邊。
甲跟A另有一張通以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做成
且以甲為債權人、A為債務人的借據(三十萬元)
(編按:未敘明借據中是否有記載 債權人是否交付借款給債務人)
: 那天在墾丁清算時,
: A男竟然說他欠的那五十萬元,
: 要扣掉這三十萬元。
: 這幾年,A女除了借A男的五十萬元,及被威脅給的三十萬元外,
: 其他分紅及各種名義,陸續給他了十萬元左右,
: A女身上還有銀行貸款得還。
: A男對A女不是不好,
: 但前提是A女對他百依百順,接受他的複數關係,
: 否則A男就會找各種藉口對A女施以言語暴力,
: 事到如今,A女算是看清A男了。
: 九月,A女在確定A男與B女仍有聯絡後(確認A男有經濟來源),
: 以自己缺錢為由,希望A男還錢,
A叫甲還錢,甲提出前述之借據主張抵銷
: A男說他看牙周病花了不少錢,身上只剩十萬元,
: 所以先還五萬元,其中還有些言語攻擊,
: 當然這與A女忍不住質疑他的誠信有關,
: 無論如何,他是先還了五萬元。
甲牽拖一堆不想還錢,但是心不甘情不願先還了五萬
: 問題:
: 1‧A女未與A男簽借據,只有銀行轉帳記錄,
: 已知可行使支付命令,
: 但是A女不知要如何寫欠款總金額?
: A女願意負擔投資失利的部份,
: 所以應要回借A男的四十萬元,及被威脅的三十萬元。
: 但同時,A女又覺得傷害了A男及B女,
: 猶疑是否真該有金錢賠償?
: A女的死黨說根本不必,
: 因A男的所作所為比A女更惡劣???
簡答....我要趕著上課...
支付命令理應不做實質審理,只作形式審查 所以無需證據就可以提示
只是據我最近非訟事件法老師說,法院還是有些人會叫你補實體的證據...
: 2‧A男先前一直告知A女,犯了偽造文書罪,
: 因A女假冒A男妻子,寫信給B女,
: 這罪名成立嗎?
這...讓我好好想想算不算致生損害於他人 有請高手 D、E、H大 XD
後面來不及看.... 我先衝去上課...
: 3‧A男打電話威脅時,A女並未錄音,
: 唯一留下的是電子郵件中幾段疑似恐嚇的話語:
: 「你造成的傷害對我來說不論內心還是實際的生活
: 傷害不斷地如漣漪般擴大
: ...
: 我不知道你的反省能夠持續多久然後再度讓小我錯我繼續掌控
: 在這個禮拜五以前我只能等著看你對於道歉誠意履踐與否
: 希望你不要心存僥倖把我逼上梁山製造更多的不愉快與暴力
: 其實你如果選擇拖到最後一刻 -
: 那也有拖到最後一刻的意義。」
: 似乎不是什麼有利的證據?
: A女本來還想與A男弄清楚事實真相,甚至直接將事情攤在陽光下,
: 因A女確定A男及B女仍有聯絡,
: 受不了A男在還A女五萬元時,還能大喇喇說謊:
: 「我現在比起你害我以前更加悲慘不知明天的飯錢在哪
: 沒有理由對你伸出援手的
: 不是嗎?
: 你連身而為人最基本的感受與感激之心都被吃了嗎?」
: 或是A女還想直接找B女,乃至於A的妻子說明這一切,
: 但A男之前曾警告A女不要再輕舉妄動:
: 「你如果膽敢侵入我及所有我在乎的人的私人領域一步
: 發出任何訊息刻意要傷害我及那些人
: 我不是死人可以讓你這樣踐踏
: 我定讓你嘗得你那個腦袋瓜無法想像的後果」
: 現在A女不願再與A男有任何牽扯,
: 也不想惹火A男,只希望能和平要回A男欠的錢,
: 但A男覺得他所做的是天經地義,
: 真正錯的是A女,是A女在傷害他人,
: 與A男似乎並無法說道理。
: 4‧A男現在應該仍然沒有工作,也不知他是否有拿到博士學位?
: A男先前有承諾日後有工作會還錢,
: 但A女現在根本不相信他,怕他以後不還錢,
: 怎麼樣才能讓A女的債權人身份得到保障?
: 現在向他要錢,似乎又太恨了……
: 感謝板上朋友讀完這落落長的文字,
: 無法鉅細糜遺描述所有過程,而且感情的事很難說,
: 敢請大家能提供A女意見,該直接走法律程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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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145.192.245
1F:推 keepwild:推 10/21 17:56
2F:推 fourgrass:謝謝你的翻譯及簡化,希望好心人幫忙解答。 10/21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