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jwonlypc (此情無計可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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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車禍] 關於肇事逃逸一問
時間Tue Oct 19 09:58:21 2010
※ 引述《terry1109 (不孤單,卻寂寞)》之銘言:
: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0/10/18
: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 我個人受傷對方逃逸
: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 有報警 有做筆錄 現場對方把車牽起後騎走了
: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 有強制險 無連絡
對方有保
強制險嗎?
有保
任意險嗎?
: 五、事實經過:
: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 當時我正行駛外車道直行,對方突然從路邊衝出來橫向,當時我行駛四線道上對方並不
: 是從路口出現,而是路邊,加上對方無開大燈就這樣我們就擦撞了當然無號誌,車速並
: 不快當我倒地時對方急忙吧他的機車牽起來,而我自已慢慢爬起來後,我就說我要報警
: 對方聽見後一直說不要報警,後來我打完電話後他馬上發動車子就先行離開
: 六、問題:
: 各位我想請問的是 對方是否有無犯法
對方須負
肇事逃逸跟
過失傷害的刑責
你跟警方申告犯罪事實以後,警檢方會主動偵辦關於肇事逃逸的部份
不過就過失傷害的部份,就
須你自行提出告訴,檢方才會受理
但不急著告他,注意
六個月的告訴期間
: 如果對方到案後就丟一句沒錢賠
: 是否他關一關就沒事呢
: 那我個人損失由誰來負責呢!?
你先找他來談和解吧
可致電給承辦
員警轉介調解,或自行至事故地鄉鎮縣市
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我方依下列求償內容,列一張
求償明細,將相關
收據備妥,在合理範圍內向對方求償
醫療費用的部份,你可以跟他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醫療費用給付範圍包括:
1. 健保醫療費
2. 急救費用
3. 合理交通費
4. 看護費用
5. 殘廢給付
其他損失,則按肇事責任與對方求償,包括:
1. 看護費用
2.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3. 後續醫療費
4. 精神賠償
5. 財產損失
6. 其他損失
如果對方不願意跟你談和解,或者很明顯沒誠意
那你可以用
以刑逼民的方式請他與你和解
最後和解不成,可以在最後一次調解時向調委會申請
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
再向當初承辦員警,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一來可由警方幫傷者進行蒐證,二來傷者可免於請律師的高額費用
之後並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可省下另外提民事求償的裁判費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如果後續還有問題可以再問我~祝你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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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車禍理賠&鑑定諮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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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53.181
1F:→ hcya:個人是建議提刑事告訴可在調解之前,如此能更有籌碼。肇事者 10/19 21:50
2F:→ hcya:都敢逃逸了,不需要太手下留情~ 10/19 21:51
3F:→ ljwonlypc:更有籌碼?是什麼意思呢 10/19 22:24
4F:→ hcya:就是先讓對方知道「事情大條」、「和解當下即會獲得免除刑事 10/19 22:33
5F:→ hcya:責任的好處」,更會有和解的意願~ 10/19 22:33
6F:→ ljwonlypc:了解 10/19 23:04
7F:→ whccpl:好清楚!! 10/20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