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aorcoffee (teaorcoffe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對方肇事逃逸後來又找其60歲老母冒名頂替
時間Tue Oct 19 02:23:24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99.12.24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母親左腳踝被切開,開刀開了2次,有醫師證明
對方沒事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緊急送醫無報警,一星期後才出院做筆錄,現場已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保強制,對方無
五、事實經過:
我母親要去夜市攤子買東西,
已經把車子停在店家門口,
人正要跨下坐墊,
此時一名男子騎車由反方向撞來,
採發桿擦撞到我母親的左腳踝,
但雙方車體未相撞,
撞後男子加速離去。
我母親左腳踝大動脈被切斷,
血流如注,當下大聲呼喊,
路人也幫忙追,
但對方速度太快追不上。
ㄧ個禮拜後找警察作筆錄,
後來也在對方機車上驗出我母親的DNA。
但後來對方請出他60歲的老母冒名頂替
老婦人跟警方說當時車是她騎的
她因為年紀大反應遲鈍而沒有感覺到撞到人
因此而沒有主觀上的肇事逃逸之故意
所以現在變成了我媽在跟一位老婦人相告過失傷害的部份.....Orz
(其實過程中還有很多曲折離奇的事包括動用到議員等等,
但因為這次想問的是別的事,所以就先略過)
六、問題:
這次想問的是"冒名頂替"的解決之道
我們有掉出監視器,但監視器沒有拍到擦撞的那一瞬間
而且因為解解析度太低,只拍到ㄧ個人穿著厚重外套的背影
無法辨識其性別
因此我們無法提出決定性的證據指証我母親的是她的兒子
想要請問大家的是,
關於冒名頂替方面有什麼相關的法律呢?
或是我們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揭穿對方冒名頂替的情事呢?
就這樣讓真兇逍遙法外,
反而要跟一位疼小孩而出身頂替的老婦人上法院對質
實在是有一點荒謬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192.107
1F:→ iscu:你只需要在兩個月後 去現場攝影取證就可以了 10/19 10:20
2F:推 hoboks:刑法164II 頂替罪 10/19 10:55
3F:→ wkz:跟檢察官請示看看可不可調他的通聯記錄,頂替部份常在通聯漏餡 10/19 21:20
4F:推 hsinyeh:先跟他說這樣兩個人都有罪 10/19 22:06
5F:推 depravity:可能跟他說 兒子會從一條罪便兩條罪 會比較有效 :P 10/19 22:45
6F:→ teaorcoffee:請問i大 為什麼這樣做就可以了呢? 10/19 23:12
7F:→ teaorcoffee:回w大 因為對方母子同住,所以彼此溝通應該沒有通聯記 10/19 23:14
8F:→ teaorcoffee:錄 所以我們苦無證據證明對方冒名頂替 10/19 23:15
9F:→ teaorcoffee:回h大跟d大 因為連檢察官都不認為真凶是男性 所以對方 10/19 23:18
10F:→ teaorcoffee:感覺沒在怕的 10/19 23:19
11F:→ wkz:路人呢?你文中說有路人,能否找到證人,多方思考,會有破綻的 10/19 23:27
12F:→ iscu:因為發生時間是兩個月後 10/19 23:29
13F:→ wkz:看到了...原PO年份打錯了吧XD 10/19 23:35
14F:→ ssminko:囧 這是xx筆記本嗎? 10/20 00:32
15F:推 hcya:頂替者容易在真正肇事者應該會知道的案情細節處漏餡 多想想怎 10/22 01:24
16F:→ hcya:麼舉發吧~或想辦法在對方和你私下談話時承認,並予錄音~ 10/22 01:25
17F:→ hcya:(更正 是指讓對方承認) 10/22 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