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yi (所以呢?噗嗤。)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網路上預購商品卻遲遲拿不到貨……
時間Sun Oct 17 23:18:01 2010
事實經過:
我按時間順序敘述發生的事情。
今年六月,某知名作者在網路連載的小說預定要出「個人誌」。
負責該個人誌作業的人(該作者的朋友,簡稱A)指稱,
該個人誌除了實體書本之外,還附有一項「神秘小禮物」。
於是諸多讀者透過轉帳、匯款等方式給付「預購」該實體書本的價金,
網站上則說明,預定於今年八月完工交貨。
然後,進度延遲了。
一直到現在(今天十月十七日),仍然沒有收到貨品。
在其中,A僅在當初預購的網站
不定期更新該篇預購文章內容,
表示神秘小禮物因為廠商開模……等等原因,所以製作不及,需要晚交貨。
至於晚到何時,A並沒有在預購文章的本文當中說明,
僅在回覆該文的留言當中提到「希望十一月初可以寄出」。
問題:
1.本案是否成立民法「債務給付遲延」?
(給付仍為可能+已屆清償期仍未給付+遲延係可歸責於債務人)
2.承上,倘若可以,我想知道是否能要求,
除了履行債務本身
(把我的書吐出來,怒!)之外,
另外要求債務人賠償因給付遲延所生的損失?
3.「因給付遲延所生的損失」是否需要由債權人方面來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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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本來沒打算搞成這樣,要不是A的回覆口吻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再加上粉絲團持續在留言板護航,我本來打算繼續等到十一月再說……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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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32.18
※ 編輯: hoyi 來自: 61.224.132.18 (10/17 23:19)
1F:→ snowtoya:你可以要求退貨,要求賠償損失不太可能,就這樣 10/21 13:04
2F:推 betteyyen:拜託你退貨!! 你自己口氣也沒好到哪去 10/22 18:26
3F:→ betteyyen:你是有損失到哪去了? 10/22 18:33
4F:→ avanlis:損失賠償主要先看有沒有"實質"上損害 10/22 19:34
5F:→ avanlis:另外從A的說法來看,遲延應該是歸責給第三人? 10/22 19:35
6F:→ avanlis:不如要求退錢吧~ 10/22 19:37
7F:推 mamieg:看不出來你損失什麼?你可以要求退貨退款...但是你有嗎? 10/22 20:35
8F:→ mamieg:況且,書本還沒到你手上,並不算是你的所有物.... 10/22 20:36
9F:→ liberame:退貨吧孩子,你不想要的東西還有很多人想要,讓給他們如何? 10/22 20:49
10F:→ lunidk:護航礙到你? 你口氣也沒多好 跟誰討拍阿 10/22 21:04
11F:→ firetear:你要求退貨吧~你損失的地方我完全看不出來。 10/22 21:39
12F:→ firetear:要求債務人賠償因給付遲延所生的損失→你的損失產生在哪 10/22 21:40
13F:→ firetear:你因為沒收到他的書而產生精神焦慮?內分泌失調?生活大亂? 10/22 21:41
14F:推 yuchiali:你還是要求退款吧,說真的不是只有你很焦急的等待阿。 10/22 21:45
15F:→ yuchiali:等待也是一種美好阿,真的等不及,下次就別預購東西了吧 10/22 21:49
16F:→ mozoe:你可以要求退貨..這樣你應該會比較開心吧! 10/22 23:54
17F:→ mozoe:我也上google跟yahoo搜尋過 沒有預購的案例 最多是網路購物 10/23 00:40
18F:→ mozoe:的案例 而且這一次預購的商品是包含小禮物才是完整.. 10/23 00:42
19F:→ mozoe:你好,我根據你所說的去問了我的民法老師..販賣方並無明定 11/06 16:31
20F:→ mozoe:交貨期限...所以無構成民法上給付遲延。 11/06 16:31
21F:→ mozoe:如果給付遲延之損害,債務人當然應負賠償責任。但預購負責人 11/06 16:32
22F:→ mozoe:能舉證自己無故意、過失等可歸責事由存在。所以不是預購負責 11/06 16:33
23F:→ mozoe:人的問題。 如果你本人有因遲延發生損害內容或金額,應負舉 11/06 16:34
24F:→ mozoe:舉證責任。舉出你損失那一些東西。以上 11/06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