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jwufu (2l4103vu86)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還有其他辦法能拿回我的錢嗎
時間Thu Oct 14 22:33:07 2010
事實經過:
各位大大您們好 小弟今天有拿到前雇主的財產(對方欠我23000多)
但是看了一下 房子 車子 薪資所得
房子 不成比例 不太可能
車子 要查在哪裡 找警察 還有拖吊業者 也要花錢
薪水 扣繳單位是補習班 今天去問法扶 他說小補習班可能會跟前雇主作弊 法院去查的\
時候
就說對方已經沒有在做了 加上 我只有十天的時間要證明前雇主有在那邊並提起訴
訟,但是時間快到了 大概剩一兩天了
存款 我去國稅局查(綜合所得稅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但是沒有這方面的資料
*我記得她好像都是用彰銀的 希望這點對各位大大有幫助
問題:
1.請問一下 我該怎麼辦?
2.如果明年查一樣是查到他只有房子 車子 跟薪水 之後回函又一樣該怎麼辦?
3.對方在異議狀誹謗我 "此人貪得無厭 十足詐騙天才" 我想利用這件事情跟她和談
我該去地檢署 還是警察局 還是哪些公家機關 他們找雇主來和談的機會比較大?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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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37.169
1F:推 hsinyeh:看不懂你的問題... 10/15 01:21
2F:→ hsinyeh:你到底是拿到執行名義沒 10/15 01:22
3F:→ cjwufu:您好 我拿到了 也執行了 但是執行結果是 對方傳來他 10/15 07:05
4F:→ cjwufu:已經沒在那邊上班了 所以不能扣薪 10/15 07:05
5F:推 hsinyeh:所以十天是啥鬼東西的期限? 10/15 09:55
6F:→ cjwufu:那是收到雇主的異議狀 如有反駁 必須在十天之內提起訴訟 10/15 10:06
7F:→ cjwufu:他異議狀是主張他已經沒有在那邊上班了 10/15 10:07
8F:推 hsinyeh:所以你確定該人還在那邊上班? 10/15 10:50
9F:推 Theme:十天之內應聲明異議的是債務人 不是債權人 10/15 11:38
10F:推 Theme: (或第3人) 10/15 11:45
11F:→ cjwufu:我不確定>< 那個10天是對於他的異議狀我有沒有要反駁的 10/15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