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hmiffy (米兒)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這樣是否生效?
時間Wed Oct 13 23:42:48 2010
事實經過:(不好意思這件事我不會訂標題)
之前班上有開一個會議,說不去參加活動要罰錢(費用比參加者多),因為我有些個人因素
沒辦法參加,但他們現在跟我要錢= =
他們說我當時有參加會議,所以代表我答應接受處罰,因為當時我沒有答應,也沒有拒絕,而
且現在提不出任何的證據,除了當時再開會的人證以外。
問題:先撇開處罰的問題,請問這樣具有法律效力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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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35.195
1F:推 hsinyeh:no 10/14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