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sp (潮洲祭餓魚文)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至警察局備案後和解並簽切結書 對方若再要錢的問題
時間Wed Oct 13 23:12:35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13晚間九點半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手腳一些部位挫傷,我有請救護車護送至醫院,同時也陪同看診並負擔醫藥費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看診完後直接至警察局備案,做筆錄並和解簽了切結書
現場並無拍照存證且已破壞現場(機車已牽到別的地方停好,看起來並無重大損毀)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不願透露是否有保險,我方無保險,故無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實際上是我和朋友在某高中室內體育場打籃球,我傳球出去朋友沒接到,球卻很神奇的
穿過室內體育場的門(一樓)直接出去並越過校園圍牆打到外面騎車經過的一位婦人@@"
婦人看起來是手腳一些地方小擦傷和撞到,當下正好有巡守隊及里長在場
因為她說走不動,所以我和我朋友立刻請救護車載她至醫院看急診(我出了所有的醫療費
用),照過X光後看完醫生,情況是手腳一些部位挫傷和擦傷,其他應無大礙,最後是領了
止痛藥給她
因為對方要求我賠償一萬元(包含精神賠償,無法上班的支薪,及平日外出的計程車費用)
但對方稱此一萬元並不包括機車修理費,我覺得不合理討價還價後對方勉強答應我僅支付
此一萬元費用(對方不肯答應醫療費用及機車修理費實報實銷)
之後我們一起至警察局備案,簽了切結書蓋了手印(上面寫我方已支付一萬元賠償金達成
和解),在警察陪同下我支付了現金一萬元後雙方就各自回家
六、問題:
因為對方要求賠償時,其實還有提很多賠償金額,包括更多的精神賠償,其他醫療費用
以及他們說他們本周六要出國...若因此傷不能出國的話要幫他們負擔所有機票費及原本
出國的一切花費...
因此雖然當下都簽了切結書同意一萬元和解,我仍認為對方很有可能會事後反悔,再要求
我付機車修理費甚至其他醫療費用,因此想先請教一下此板的法律專家,若對方再要求其
他賠償金,是否我可以聲稱已和解並簽切結書而強硬的拒絕呢?
另外,我有先查了一些資料,得知精神賠償須開醫生證明,及機票費用是無法律效力的
對方雖有六個月提告期,但因現場已破壞,所以對方要告應該是比較麻煩的
但針對我的疑問,這方面的資料我比較沒有查到,所以想要請問一下大家的意見
非常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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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87.186
1F:推 ljwonlypc:精神賠償不需醫生證明… 10/14 00:03
2F:→ cosp:是喔~我查到的是說需看精神科醫生,吃藥並連續看診後診斷確定 10/14 00:29
3F:→ cosp:因此事造成精神疾病才能精神賠償耶@@" 那可能是我查的有誤Orz 10/14 00:30
4F:推 ljwonlypc:那還真是錯得太離譜了~"~ 10/14 00:34
5F:→ depravity:機票費用損失若和此事故相關當然可以求償 10/14 00:48
6F:→ iscu:那也要對方舉證因此傷無法出國吧 10/14 10:11
7F:→ cosp:我有再查了一些精神賠償的資料...根本就是讓人任意喊價的感覺 10/14 12:14
9F:→ cosp:做其他賠償了耶~ 是這樣嗎@@" 10/14 12:19
10F:推 ljwonlypc:所以不要太早跟對方和解,和解前也要想清楚 10/14 16:41
11F:→ cosp:SO GA~~那我應該不用太擔心了 謝謝ljwonlypc 10/14 23:55
12F:推 depravity:其實要看是僅對現有損害和解或有無放棄嗣後請求權 10/15 00:14
13F:→ fanku:警察局沒有備案程序,只有報案程序吧~ 10/15 16:58
14F:→ cosp:哈 我對這比較不了解 那應該是報案吧~~我有清楚和解書不夠完 10/15 21:13
15F:→ cosp:善 所以有先想好一些對策了 謝謝大家!! 10/15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