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0KA0 (吃餅乾會kaokao響)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有關車禍的法律知識想請教大家
時間Fri Oct 8 23:17:56 2010
今天中午時,我騎乘
自行車在不需待轉的路口停紅燈準備左轉,
因為當時在思考某事有點恍神,於是變燈行走時忘記注意後方來車,
因此遭到一台直行的機車給撞上,好在當時我們都是剛起步速度並不
快,我幾乎都沒事,只有前輪稍微變形。但是對方卻倒地,左腳被機
車壓住因此受皮外傷,我幫她把機車扶起後,她人還可以自己站起來
,但是卻要我賠償她,因為我認定撞人的是她,她傷得不嚴重且我趕
著要上班,於是當場我馬上翻臉走人,沒一會就被她追上(自行車哪
尬得過機車),她堅持一定要上派出所,沒辦法...她call了110還有
爸媽,於是生平第一次到了派出所作筆錄。
做筆錄時,警察似乎不想干預這件事,建議我們上調解委員會。
筆錄做完,警察各給我們一張交通事故登記聯名單後,我就先到派出
所門口等待對方,看要怎樣現在就馬上解決。但他們卻直接走人,大
家因此不哄而散。現在小弟想請教大家,因為完全沒有這方面的經驗
與常識,接著未來我將面臨到什麼事?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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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吃餅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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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53.223
1F:推 laptopkimo:警察本來就不會主動幫你們喬事情,站在中立的角色,故你 10/08 23:32
2F:→ laptopkimo:本來不應指望警察,警察一切都有按照程序,車禍民事部份 10/08 23:33
3F:→ laptopkimo:是你們自己要去談的,警察是不介入的,至於你們的權利,警 10/08 23:34
4F:→ laptopkimo:察應該有給你們事故登記聯單,有什麼需要照著上面做就好 10/08 23:35
5F:→ laptopkimo:需鑑定就去申請,上面都有寫 10/08 23:35
6F:→ beebunny: 對方 沒保持行車距離+應注意未注意 應該是她理虧吧 10/08 23:40
7F:→ beebunny: 我是不專業推文 希望有專業的來補 10/08 23:40
8F:推 laptopkimo:不過因為他受傷有可能他會告你過失傷害,如果你也有受傷 10/08 23:41
9F:→ laptopkimo:也可反告,不過依我的建議,如果他要求不是太過份你還是 10/08 23:42
10F:→ laptopkimo:賠他一點錢吧,不然常跑法院你也很煩,金錢時間就不止這 10/08 23:43
11F:→ laptopkimo:些 10/08 23:43
12F:→ purplefirest:等紅燈沒有在保持安全距離的吧 我論是轉彎車未禮讓 10/09 00:08
13F:→ wkz:你應該是轉向疏失,依你所述是你的前輪與其發生碰撞,對方有可 10/09 00:09
14F:→ purplefirest:直行車 10/09 00:09
15F:→ wkz:能是無責,你又跑掉,跑掉部分雖不算肇逃,但仍是未依規定處置 10/09 00:11
16F:→ wkz:講錯,不算是未依規定處置。 10/09 00:18
17F:推 a386036:算肇事逃逸壓 10/09 00:21
18F:→ wkz:他說他騎自行車啊...屬慢車,非屬道處62所指之汽車,亦非刑185 10/09 00:27
19F:→ wkz:-4的動力交通工具,雖我不喜歡他離開這動作,但也沒輒 = =! 10/09 00:28
我比較有問題的是,那是一個小路口,沒有任何監視器,所以到底是
誰撞誰大家各說各話,警察會作判斷嗎?
※ 編輯: KA0KA0 來自: 114.33.53.223 (10/09 00:46)
20F:推 hcya:警察會做初判,並可送鑑定委員會依現場圖及相關證據鑑定。建 10/09 00:51
21F:→ hcya:議等鑑定結果出來,看過失是在某一方或雙方都有再談和解~ 10/09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