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ire0828 (遙遠的幸福)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騎機車撞到行人的精神賠償問題
時間Tue Oct 5 01:19:00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0/10/5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肇事者無受傷
被撞到的對方有驗傷 醫生有開手腳挫傷的驗傷單(沒有撞到頭部)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做筆錄 現場沒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肇事者有保機車強制險,並已經連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騎車經過閃黃燈的路口時, 因視線被前方車輛擋住,
沒有注意到過斑馬線的行人,
因此撞倒了一位60歲的退休歐吉桑
六、問題:
雖然傷者看醫生之後暫無大礙, 也已承諾可以負擔所有醫藥費
可是傷者開口要求3萬元的和解金,
剛剛已經找了很多資料來看, 但還是有很多地方不明白
像是強制險的部分有負擔傷者的醫藥費,
但是否也有負責理賠精神賠償的部分?
另傷者沒有在上班, 所以感覺要求的金額有點高,
所以金額部分尚無法達成共識
是否建議是直接到調解委員會處理呢?
另外剛剛有看到奇摩知識+有人說如果對方提告傷害罪
至少都要判賠一萬五以上@@???
不曉得以這種狀況如何處理才比較能保障雙方的權益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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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5.99.199
1F:推 a386036:你也可以選擇被告然後判刑進去關,在看民事他能要到多少 10/05 01:24
2F:→ claire0828:謝謝樓上@@ 其實自知有錯 該負責的還是會負責 只是如果 10/05 01:54
3F:→ claire0828:有不合理的地方還是想爭取一下就是了... 10/05 01:54
※ 編輯: claire0828 來自: 112.105.99.199 (10/05 01:56)
4F:推 peichunkpp:三萬.. 10/05 02:24
5F:推 a386036:3萬貴壓 10/05 10:04
6F:→ a386036:少打 10/05 10:05
7F:→ a386036:3萬不貴壓 10/05 10:05
8F:推 depravity:判30天也是三萬 50天就5萬兩個月就六萬 三萬很少吧 10/05 12:10
9F:推 a386036:判刑也可以不繳錢壓,進去住而已 10/05 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