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raphpiyo (不是翅膀控,絕對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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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其他] 遊戲圖像版權的問題
時間Sun Oct 3 10:45:53 2010
事實經過:
我們單位即將在下個月發行一份專門介紹教育遊戲的電子報,
絕大部分是國內外各小遊戲網站上的遊戲,
有少數則是NDS、PSP的掌機作品。
內容有介紹文、遊戲連結網址,也有遊戲截圖。
截圖的部分,
除了掌機遊戲是直接從網站上抓外盒封面圖拿來用以外,
其他的網路小遊戲都是我們在實際動手玩時,
自行擷取下來的遊戲畫面。
而且除了電子報,
這些遊戲資料以後也會放在我們自己的網站上讓訂戶進去瀏覽。
問題:
我們的遊戲資料已累積了百來筆,
現在就卡到這些截圖資料用在我們自己的電子報和網站上,
是否涉及侵權的問題。
因我們的方式是屬於推薦有教育意義的遊戲給用戶,
只有提供遊戲截圖和遊戲網址連結。
我們的用戶進我們的網站點擊,
還是會連到其他的小遊戲網站去。
如果要一家一家去問圖像刊載許可,
以現有的人力物力實行上會有困難。
若有侵權問題的話,
是否就只能直接將圖撤掉?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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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d I known but yesterday what I know today,
I’d have taken out your two gray eyes
And put in eyes of clay;
And had I known but yesterday you’d be no more my own
I’d have taken out your heart of flesh
And put in one of stone" – Tam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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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200.41
1F:推 depravity:人力物力問題是老板該克服的吧 10/03 11:04
2F:→ seraphpiyo:目前這資料收集和處理只有我和一位工讀生在做= = 10/03 16:13
3F:推 depravity:人力預算不足就讓老板承擔無法完成的效果啊 10/03 22:22
4F:→ depravity:今天要是我只請了一個人加一個工讀生 10/03 22:23
5F:→ depravity:要是我要他完成別人10個人一個法律顧問做的事 合理嗎?? 10/03 22:23
6F:推 fayuan:我覺得這應該可以納入合理使用的範圍,如果有疑義,不妨 10/04 11:29
7F:→ fayuan:寫信詢問智慧財產局。 10/04 11:29
8F:→ seraphpiyo:前天寫信去著作權組詢問,石沉大海= = 10/06 17:20
9F:→ seraphpiyo:智財局沒有一般的諮詢信箱或電話嗎? 10/06 17:21
10F:→ sindyevil:智財局人員沒有回覆這麼快 10/07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