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JR (Fant)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請問有關車禍後續(已收到簡易庭通知)
時間Fri Oct 1 17:40:40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98年5月左右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有驗傷,但現今該單據已遺失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無完整事發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 - 機車強制險
對方 - 汽車 (保險公司代為處理)
五、事實經過:
簡單說明一下整個狀況
於去年5月發生擦撞車禍 (我方機車;對方汽車)
四線道 (往、返各2),雙方皆行駛於內側車道 (無禁行機車之相關標示)
擦撞點為T字路口(路口剛好是雙黃線中斷處),雙方皆直行
我方確定並未跨越雙黃線...
當時有報警並製作相關筆錄
(現場狀況 - 擦撞後,雙方仍前行數公尺後,停靠於路邊
所以警員當下有告知無法判斷車禍肇事責任,且現場圖繪製得相當簡易)
六、問題:
該保險公司曾打過二次電話與我連絡
1.與我約時間去估我方機車的維修報價 (但雙方時間無法搭上,後續就沒消息了)
2.電話通知我,要求我賠償對方維修費用全額 (我不認同,對方告知會再與我連絡)
以上事件發在於 車禍後的二個月內
我天真的以為,這事件就雙方各自認賠
沒想到 直到今天,收到了該保險公司所寄的簡易庭通知書 (調解)
但 由於我那該死的天真
車禍發生至今 也已一年有餘,當時我方機車的損傷照片 及 本人受傷診斷書...等資料
皆已不在...
ps.該份簡易庭通知書,附件僅附上對方汽車損傷照片及維修單據
並無車禍責任鑑定...等相關判決書
該保險公司訴求原因為,車禍發生時,我方跨越雙黃線,故車禍責任應由我方全數自負
但當下現場為兩線道,且內側車道並無禁行機車之標示(我行駛於內側車道)
重點是我方並無跨越雙黃線行駛 (當初製作筆錄時,我亦有特別強調並記載)
麻煩各位前輩提供寶貴意見,對方現在獅子大開口....唉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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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JR:轉錄至看板 biker 10/04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