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sicology (Yuja Wang Piano Recital)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補習班錄影帶補課管理人員職權問題,是否違法?
時間Fri Oct 1 10:58:02 2010
事實經過:
我參加公職補習班,因為晚報名,最近在補缺的課程,他們發免費補課卡給我,
補課的方式是用DVD。
這星期三我原先預約兩堂課程,分別是9:00~12:00和12:10~15:10,這兩個時段
看完其中我所缺的課程。按照規定我9點準時去報到拿DVD,中間我沒有離開座位,
連上課老師休息的時間我都用快轉跳過去以節省時間。12:00一到,因為帶子
已經接近尾聲(片子總長有超過3hrs),我按暫停,先去報到下一個時段,所以我離開
了座位,補習班的工作人員在我離開座位1~2分鐘的時間,擅自把我的DVD課程帶子
拿出來,他的理由說是因為下一個時段的人有預約帶子,所以,自己去我的座位拿
帶子,後來我與工作人員有了一些aruge,又浪費了一些下一個時段看課程的時間。
問題:現在問題是,工作人員是否有那個權利可以在學員離開座位,擅自拿DVD?
那個座位與DVD的使用權是從9:00~15:10,是否工作人員可以擅自拿DVD而不告知?
要拿DVD是否要等學員在座位的時候由學員拿出來,自己擅自動用那個座位的任何東西,
工作人員是否已經侵犯到學員的隱私權?!可否建議有合理合法的解決方式?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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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207.64
1F:推 hoboks:看起來是保X系列的補習班 10/01 11:02
2F:推 hoboks:他拿走DVD應該是沒啥問題 只是對你得負債務不履行的責任 10/01 11:07
3F:→ hoboks:缺給你的時間要補齊給你 10/01 11:07
4F:→ musicology:工作人員可以不告知而動那個座位上的任何東西?至於他 10/01 11:12
5F:→ hoboks:DVD是她們的財產 他以為你時間到了 拿走DVD 法律能約束他 10/01 11:13
6F:→ hoboks:不能拿走嘛? 應該很難吧 10/01 11:13
7F:→ musicology:們態度不好,工作人員用揣測和不尊重的口吻對學員,這 10/01 11:13
8F:→ hoboks:只能在他取走後請求賠償你的損害 就是彌補你少看的時間 10/01 11:14
9F:→ musicology:又該如何處理? 10/01 11:14
10F:→ hoboks:這家補習班老早就這樣了 你去國考板爬一下文就知道 10/01 11:15
11F:→ hoboks:怎麼處理喔 起訴讓法院判決補習班對你賠償損害 10/01 11:15
12F:→ hoboks:讓她們以後學會對學員尊重一點 10/01 11:15
13F:→ musicology:他不能在我離開座位的時候拿走,是不是? 10/01 11:17
14F:→ hoboks:........ 你堅持不能在你離開座位時拿走 10/01 11:18
15F:→ musicology:可否要求道歉? 10/01 11:18
16F:→ hoboks:那就在起訴時順便跟法官告狀 如果法官覺得不能拿走 10/01 11:18
17F:→ hoboks:那就 不能拿走了 科科 10/01 11:19
18F:→ hoboks:道歉咖難 通常是在侵害人格權的時候才會順便令被告道歉 10/01 11:19
19F:→ hoboks:回復名譽 本案看起來沒有人格權被侵害 10/01 11:20
20F:→ musicology:對呀,那個座位我可以使用到15:10,他不能自己動手拿, 10/01 11:20
21F:→ musicology:是要我在的時候跟我拿。 10/01 11:21
22F:→ hoboks:挖勒 你那麼堅持他不能拿就去跟法官告狀 說服我也沒用啊 10/01 11:21
23F:→ musicology:我沒有告,只是要求道歉。 10/01 11:22
24F:推 hoboks:那你要用甚麼方法要求道歉? 10/01 11:24
25F:→ hoboks:來法律版詢問不就是要走法律途徑 如果跟他上級講一講 10/01 11:24
26F:→ hoboks:工作人員就會道歉 應該就不需要詢問法律知識了吧 10/01 11:25
27F:→ hoboks:那家工作人員態度惡劣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10/01 11:25
28F:→ hoboks:絕大多數都超跩 不知道在跩啥 10/01 11:26
29F:→ musicology:我現在已經領教過了,真的態度很差,對人不尊重呀! 10/01 11:27
30F:→ sindyevil:算是激勵自己考上的動力吧~還是你想退費反制? 10/01 15:01
31F:→ musicology:幹麻退費呢?我要的是他們的道歉! 10/01 15:39
32F:→ sindyevil:恩~我同學曾被氣過所以說要退費 對方問清楚原因後就讓工 10/01 15:53
33F:→ sindyevil:讀生和他的上司(?)道歉啦~但 考上後拒絕為他們宣傳 10/01 15:54
34F:→ sindyevil:但是我這些回答都跟循求正式法律途徑都沒關係~ 10/01 15:56
35F:→ molibank:要道歉應該是當下要求 現在除非回去吵 不然很難吧 10/01 16:13
36F:→ molibank:另外 9:00~12:00 、 12:10~15:10 是帶子的預約時間 還是 10/01 16:15
37F:→ molibank:座位的預約時間 又或者是2者的預約時間? 如果帶子也是 10/01 16:16
38F:→ molibank:9:00~12:00看完 12:10~15:10是另一捲帶子 那的確12:00時 10/01 16:16
39F:→ molibank:您應該要歸還帶子了阿(縱使還沒看完) 而且這中間有盲點 10/01 16:18
40F:→ molibank:12:00-12:10 就您提供的文章內容來看 這座位使用權應該 10/01 16:19
41F:→ molibank:是要歸還給補習班的 當然啦 一般來講是會通融 除非您與補 10/01 16:20
42F:→ molibank:習班有先確認好那十分鐘也是屬於您使用權利 不然硬要吵 10/01 16:22
43F:→ molibank:補習班也許可以用這個刁您 10/01 16:22
44F:→ musicology:我把時間多花點在功課上吧!反正跟那種不相干的人生氣 10/01 22:12
45F:→ musicology:對自己有什麼好處!? 10/01 22:12
46F:→ musicology:他們數位旗艦店的經理、襄理、副理...星期六排班要來跟 10/03 10:59
47F:→ musicology:我道歉,但是我沒去放他們鴿子,哈哈! 10/03 11:02
48F:→ musicology:監視錄影帶一看就可以知道了,根本不用我釐清任何問題 10/03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