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hmydos (小心肝是大心肝的™)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洗衣店將衣服洗壞
時間Thu Sep 30 20:24:40 2010
事實經過:
以下是替我媽媽詢問的,事情大概是這樣子...
大概在九月初將該衣服第一次送至洗衣店洗滌,洗衣的時間大概是四至五天才會
通知到店取件,在這次洗完取回之後,衣服從洗衣店的包裝中取出穿搭時,卻發
現取回之衣服發生送洗前未發生之問題,之後再一次將該衣服送回洗衣店,告知
洗衣店衣服的問題後,洗衣店以免費無計價之服務再一次處理那件衣服。
第二次洗滌完畢,衣服於 09.13取回,但衣服的問題依然存在,致電通知並告訴
該洗衣店家衣服問題,洗衣店給予的回應無具賠償之意思且與顧客說著洗衣工會
的條約內容。但因為當時洗衣店給予的回應極度不佳,媽媽心情受到影響,已致
於當下沒法待在洗衣店仔細看洗衣工會的條約內容。
問題:
1.將衣服送至洗衣店洗滌,洗衣店也像顧客收錢是屬一種消費行為。店家的回應
非常的沒有誠意表示處理這件事情該有的方式是不是可以向消費者基金會投訴
該事實?
2.因為未知洗衣工會的條約內容,但若是店家已經具有壞衣服之事實,洗衣店提
出洗衣工會條約內容否認或不負責,消費者有無方法應變?也就是說這些條約
是否為消保法之下?
3.若依照程序走的話,店家應該賠償多少?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19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