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pBear (Top)
看板PttLifeLaw
標題[消費] 代購被撿舉
時間Wed Sep 29 09:27:22 2010
事實經過:
小弟目前有在兼職網拍 代購美國網站的東西
我在網拍的頁面上面 只寫上代購資訊
就是收單時間 跟 下單時間
還有寫到 代購www.XXXXXX.com 網站的東西 (代購保養品)
然後其他一概都沒寫到 也就是說 商品都是買家自己選的
我只負責 代下單 跟 代寄 所以我手上完全沒有現貨
問題:
有某個買家 故意找我代購幾樣保養品 (東西他自己選的)
然後把商品寄到衛生局撿舉我 結果我被罰了 什麼沒標示中文仿單 成份 之類的東西
罰完後衛生局還跟我說 對方要檢驗成份 我實在有點頭痛...
我的問題是 這樣的撿舉真的成立嗎 因為商品必竟是買家自己選的
我在該網頁 完全沒提到 任何商品 那假如 今天有一個撿舉人
故意找我代購一百樣都是違規的商品 那我不是要被罰到長頭蝨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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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69.2
1F:推 depravity:妳可以拒接啊 @@ 09/29 09:42
2F:→ TopBear:不是 我跟本不知道誰要撿舉我..只是到衛生局時 商品都在那 09/29 09:48
3F:→ TopBear:局裡的人說 這是撿舉人寄過來的 09/29 09:48
4F:推 netsc:衛生局是用哪條罰阿? 09/29 09:49
5F:→ TopBear:好像是第28條裡的第6條 一開始跟我說這個罰不多 不要在犯 09/29 09:52
6F:→ TopBear:我就想說 讓他們好結案 就認了 要去繳款時 又說撿舉人說要 09/29 09:53
7F:→ TopBear:驗成份是否含藥保養品..我覺得時在是很過份 先叫我快點認 09/29 09:54
8F:→ TopBear:案 然後在來罰別條...她還說如果三個月內還有撿舉 會幫我 09/29 09:55
9F:→ TopBear:併案 結果現在說 那個要檢驗不一樣阿... 09/29 09:55
10F:推 fatcats:讓他們好結案? 那你現在變成翻供啦...舉證你打算拿什麼? 09/29 10:34
11F:→ fatcats:當初你們交易成立的網頁在哪 有存檔嗎 09/29 10:35
12F:→ fatcats:包含對方提出的內容 希望你進行的服務 這些資料 09/29 10:35
13F:→ fatcats:還有能證明你是代為購買的其他資料 09/29 10:36
14F:→ TopBear:網頁就是yahoo拍賣 撿舉資料 他們好像有 其他我都下架了 09/29 11:33
15F:→ TopBear:對方就是提出 他想要哪些商品 我幫他下單 這樣.. 09/29 11:38
16F:→ john0227:如果你代買違禁品當然也犯法啦 (舉例:毒品.槍砲彈藥.藥品 09/29 18:53
17F:→ john0227:不過別人請你代買,你可以拒絕,亦可先打不代購違禁商品 09/29 18:54
18F:→ TopBear:想說保養品應該沒那麼誇張 誰知道會弄成這樣=.= 09/29 22:04
19F:推 depravity:找妳代買不就是花錢轉移風險的意思嗎 @@a 09/29 22:06
20F:→ TopBear:可是他是找我代買 然後寄去撿舉說=.= 09/29 22:19
21F:→ magicgreet:那算釣魚吧.. 09/29 22:26
22F:推 depravity:妳依法規進口不就沒事?? 她又沒要你違法 09/29 22:45
23F:→ depravity:難道我去買了沒開發票的東西 因為我主動去買就不能檢舉? 09/29 22:45
24F:→ sindyevil:d大的意思是要你照程序讓過關收稅+必要檢驗後再依規定找 09/30 14:54
25F:→ sindyevil:合適的販售地點販售. 09/30 14:54
26F:→ TopBear:我沒有要販售 只是代購=.= 09/30 16:26
27F:推 depravity:自己能買的東西花錢請妳買不就是花錢請妳搞定那些手續?? 09/30 20:27
28F:推 depravity:難道有人請人買水貨結果他用走私的沒經過海關也算託購者 09/30 20:29
29F:→ depravity:的頭上?? 要省成本多賺那多的風險就是自己承擔沒錯啊 09/30 20:30
30F:→ depravity:要賺這種錢 本來就該承擔這種風險了 @@ 09/30 20:31
31F:→ TopBear:我知道 但是他是請我買 然後收到東西 原封不動直接寄到 10/01 10:38
32F:→ TopBear:衛生局 撿舉我那幾像條款 10/01 10:39
33F:→ sindyevil:你有獲利阿這是重點 10/01 14:41
34F:推 moxv:你有收款資料吧,就把買家檢舉上去啊,說你只是人頭而已 10/02 00:20
35F:推 Pash77:東西不是你賣的,你只是媒介 10/02 10:20
36F:推 CrazyMarc:從法律關係上來看,代購應不是商品出賣人,而是提供勞務 10/02 14:39
37F:→ CrazyMarc:屬於買受人的手足延伸,和經銷代理商品是不一樣的,當然 10/02 14:40
38F:→ CrazyMarc:原po需提出證據證明和買家是委託代買而非買賣 10/02 14:42
39F:推 Pash77:如果原po被訴成功,那運毒的航空公司負責人都關到頭髮白了 10/02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