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mil (職業工會代辦勞健保)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網路公然侮辱附帶民事賠償
時間Tue Sep 21 13:29:11 2010
事實經過:
網路遊戲上的人在論壇PO文辱罵我男友,已經被檢察官以公然侮辱起訴了
最一開始的時候有送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方只來過一次以後就一直藉故不來
一下感冒一下有事情,而且都是在約好的時間前5~10鐘左右才打電話給調解委員會請假
還說有打電話跟我們講,想當然是沒有打
害我們白跑了好幾趟
起訴前的好幾次偵查庭都找他的姐姐代為出庭
本人都不來
問題:
現在我們要向對方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因為我男友有代表遊戲出國去比賽過,所以網路上都可以搜尋到我男友的名字
我記得是不是有一條,名人的名譽損害的話可以要求賠償的比較高
這樣的話我附帶賠償的訴狀該怎麼寫比較好呢?
又這個人陸陸續續一直在網路上po文冷嘲熱諷已經對我們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困擾
我們為了這個人連本來玩得不錯小有成績的遊戲都不想玩了加上晚上都睡不好
當初是對方先對我們提告說我們po的文妨礙他的名譽,我們才提告他的事情
結果他告我們的都不起訴不成立,我們告他的卻起訴了
可以對法官說這個人亂興訟對我們造成困擾之類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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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mil:轉錄至看板 LAW 09/21 13:43
1F:推 hoboks:刑訴495 言詞提起即可 法院是很nice的 09/21 16:23
2F:→ damil:那提起賠償的金額也是用講的嗎@@? 09/21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