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woman (莫忘初衷)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佔用國有地
時間Mon Sep 20 13:50:58 2010
事實經過:
大約今年七八月時,
我老公將我們房子邊屬於建商所有的一塊畸零地(約9-10坪)買下,
這塊土地和我們本身房子的所有人都是掛在我名下,
結果上星期五下班時,收到國有財產局的一份公文,
指稱我們無權佔有國有土地,要賠償60元的費用,
附件中有如何計算的數據,但是卻要我們繳94-99年的使用賠償金。
更命令我們十月底要將國有地上的圍牆拆除。
關於佔有國有土地這部分要說明一下,不過我不會畫圖(有嘗試畫在底下了)
所以可能麻煩大家閱讀的辛苦點,
我們房子邊本來是放置建商的招待所(鐵皮屋),已在今年八月中吊走,
而建商在我們房屋蓋好(約今年一月)後,
順著我們房屋的邊界延伸蓋了圍牆,
也就是說,他在我們房子邊又圍了一道似L形的圍牆,
而這L形框住的土地面積就跟我們房子面積相同,
除了我們買下的那9-10坪土地,剩下就是國有地。
問題:
我的問題是,圍牆並不是我們蓋的,只因為我們買下那地,
就要我們賠償費用,我知道60元並不多,但這合理合法嗎?
我老公的意思是乾脆去承租那塊國有地,也不用拆圍牆了。
請問租用國有地有相關法令可供參考嗎?
圍 牆
┌─────┬─────┐
圍 │ │ │
│ 國有土地
│ │
│ │ 房子 │
牆 │----------
│ │
│ 9-10坪地
│ │ 比例可能有點問題,不過大概就是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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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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