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i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被傳喚
時間Wed Sep 15 06:53:47 2010
事實經過:
這件事情大概是在七月時發生的,一直拖到最近才正式報案,小弟是毀謗罪(網路)的被告
方雖然敘述出來的都是事實,也盡量使用中性文字,但因為當時情緒使然,在文章結尾之後
,還是補上了一段有說出對方名字的話,因此小弟認為成立之可能性非常大。
問題:
想請問的是,類似這樣的案件,應該是在對方控告之後,我才會被傳喚去警局做筆錄,那
因為文章內帶有許多暗諷以及還有同一段話解釋空間算是有的,這樣我在傳訊時,應該說的
是我內心最初po出文章的想法,還是自認為對自己有利的解釋(應該不算狡辯),哪一種答
法會對案子有幫助?
因為之後應該是都會並呈到檢察官那邊,提供其審核,我也知道對方的說法肯定會有許多
可以戳破的破綻,但希望能在自己的部分先處理好..還麻煩各位前輩提供意見,如果有哪位
熱心的前輩願意詳細點了解的話,我這有備份好的存檔可以私下提供給您(目前的情形似乎
不適合直接放上來XDD)..先感謝您,也麻煩您了:)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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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1.153.243
1F:推 fayuan:若所述是事實又不涉及私德,縱使你把名字打出來也不至於構 09/15 08:39
2F:→ fayuan:成誹謗,文章內的評論若是可受公評之事,且屬合理評論範圍 09/15 08:40
3F:→ fayuan:也不至於有太大問題,重點是您要提供證據證明您所述為真 09/15 08:41
4F:→ heri:文章內容後來經過多次確認,都是事實,但唯獨私德部分應該算是 09/15 14:40
5F:→ heri:觸碰到了,內容大致上是一個人欺騙朋友的家人以及對朋友幹的 09/15 14:40
6F:→ heri:一些事,簡單說是有碰觸到他"做人"的這個議題,又以現在的狀況 09/15 14:41
7F:→ heri:是不可能再去道歉,所以才想請問關於被傳喚時的應對方式:) 09/15 14:42
8F:→ iscu:你可以做對你有利的解釋..不過法官判定你是狡辯時可加重 09/15 20:01
9F:→ heri:了解,就是不能太超過就對了,也不能凹太硬XDD 09/15 20:59
10F:推 hayama320:推樓上見解。之前在八卦版po過一則目擊計程車司機惡劣態 09/16 10:23
11F:→ hayama320:事發地點是在台北喜萊登趴車小弟那邊,由於我還把它車牌 09/16 10:24
12F:→ hayama320:po出來,居然有板友再推文說,小心被對方告毀謗... = = 09/16 10:24
13F:→ hayama320:至於司機的惡劣行為,就跟同業好像是搶客人,車直接橫躺 09/16 10:26
14F:→ hayama320:再另一臺車前面,還下來大聲叫囂 09/16 10:26
15F:→ hayama320:這種純事實描述,居然有人會說毀謗...= = 令人哭笑不得 09/16 10:27
16F:→ heri:那想再請問一點,就是涉及私德這部分,是不是只要評論到他私下 09/16 22:42
17F:→ heri:的行為是非,就算敘述皆能證實為真,亦觸犯誹謗? 09/16 22:43
18F:→ depravity:Y 09/16 22:44
19F:→ heri:那這樣也太BG了吧..ex:我說某某某騙了誰的家人 <<這樣就成立? 09/16 22:45
20F:推 wechan:連我在PT板 ~ 說人家一直重複PO文 ~ 都可以被告了 ~ = = 09/16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