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runaaku (Live fast, Die young!)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分手後的房租
時間Tue Sep 14 04:29:20 2010
事實經過:
我們同居了四年,
最近由於都認為彼此感情淡了,所以協議分手。
後兩年的房租都是平分,所以沒什麼問題。
但前兩年我們的租賃處A的房租都是我繳的,
且契約書上的名字也只有我。
其實本來我是沒有要跟他拿錢的打算,
但是某些原因,
所以我想說要這樣劃分清楚,
那就把所有能算都算得明明白白......
請問我有可能透過法律途徑跟他平分當初住在A處的房租嗎?
因為他對我放話,
說他的朋友都說我本來就不應該跟他要那筆錢,
還說什麼同居生活都是心甘情願的......
所以如果真的沒辦法拿回那些錢,
那麼我就自認倒楣吧= =||
先說聲謝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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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75.112
1F:推 ChrisBear:首先光是舉證就輸一半 除非你認為有必要不然法律途徑 09/14 04:35
2F:→ ChrisBear:基本上會走的很艱辛 如果所要求的利益有六千以上 09/14 04:36
3F:→ ChrisBear:你認為值得 我在佛心的教你大概步驟 09/14 04:36
4F:→ ChrisBear:不然打了到時候沒用 我也很囧 09/14 04:37
5F:→ ChrisBear:我還要寫論文 09/14 04:37
6F:→ multiThread:這好像兩個人感情很好的時候,都是某人出飯錢,然後 09/16 03:40
7F:→ multiThread:分手後,那個人就說要平分之前所有的飯錢...真的要這 09/16 03:41
8F:→ multiThread:樣嗎? 09/16 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