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uelinha (念)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徵求] 台北市 租屋電費糾紛處理-法律人士
時間Mon Sep 13 22:13:22 2010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CZZ3F1P ]
作者: cruelinha (念) 看板: LAW
標題: [徵求] 台北市 租屋電費糾紛處理-法律人士
時間: Mon Sep 13 22:10:21 2010
版上各位好
最近房東來收電費
當初訂契約時房東說 "電費依照台電度數算"
而契約上只有一條有關水電費的條文: 乙(租屋)方需自行負擔水電費。
問題在於
房東計算電費的方法是用我所用的度數 X5 (約新台幣5000)
當我要求看7-8月台電帳單
看所用的額度位在五塊還是四塊/度時
房東卻說 她帳單寄丟了 要我自行上網打入住址搜尋總用電度數
最後 房東還撂下話說 "你覺得不合理你可以搬走阿 反正我就是這樣收"
並口頭保證她並未多收錢
但我打電話到台電時 台電告訴我總電表的電費及度數遠遠少於房東收的錢(約2000)
想請問版上各位強者 房東這樣是否構成詐欺 請問我是否可以拒繳多餘的部分呢
另外 也想徵求有法律執照的版友 因為房東說話氣勢非常凌人
所以 想請有執照的版友陪同我們去和房東協調
雖然我們還是學生
但是會盡量付給合理的報酬(只是嚥不下房東多收錢又亂罵人這口氣)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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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5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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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osokill:按照合約來說 你的是正確的~ 09/13 22:24
2F:→ alawyer:地點在哪裡呀? 09/13 22:54
3F:→ cruelinha:北投區這邊~謝謝^^ 09/14 07:13
4F:→ Pash77:"自行負擔" 你穩贏的! 告他詐欺也行 09/15 03:11
5F:→ Pash77:記得錄音 09/15 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