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94cj8 (h94cj8)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車禍當下已談好對方會賠車損,但事後卻再不接電話
時間Mon Sep 13 15:51:36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0.09.11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受傷,已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沒報警
事後才備案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不清楚
五、事實經過:
我機車直行右向車道,左前方小貨突然右轉,因此我煞車不及,車被壓倒在地
我左腳血流不止,車子外殼破裂但還能騎,因此當下協商肇事駕駛先給我1000掛急診
車損部分,等我找好原廠估價,再將價錢報給他,他也同意。
因此我留下他的電話與車牌就先去就醫。
沒想到事後肇事司機一接到我電話就說我打錯了!之後就再也沒接過電話了...
六、問題:
我事後去警局備案,警察打給他他也不接
警察說現在只能對她提告,然後警方才能查到電話持有者
然後也說到現在就算他到案說明也只是各說各話
感覺勝算不大...
但是我真得嚥不下這口氣
我想問的是如果提告的話
需要準備些甚麼東西 又或者是告他甚麼罪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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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4.46.44
1F:推 vicwk:先留語音告訴他已經提出告訴了 09/13 15:53
2F:推 hsinyeh:民法184I 184II 191之2 195 09/13 15:54
3F:推 zazazas:看看有沒有監視器啊 反正告他 警察就會去附近幫你調了 09/13 19:48
4F:→ laptopkimo:當下你應該報警處理,萬一現場沒有監視器,你應該是輸了 09/14 21:39
5F:→ laptopkimo:就像你講的,你告了,因為沒有證據證明他撞你的,除非有人 09/14 21:40
6F:→ laptopkimo:證,不然也是各說各話,無頭公案,也就只有自認倒楣 09/14 21:40
7F:→ laptopkimo:所以車禍最好報警,不然就是現場把價錢談好並當場給錢 09/14 21:41
8F:→ laptopkimo:當作沒這回事發生,不然事後大部份都沒有用了 09/14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