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hder (NewWorld)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其他] 調解成立後可否再對同一事件興訟
時間Sun Sep 12 21:44:21 2010
事實經過:
本人父親除自己提出調解無效之訴,並偽造本人名義與其一同提出調解無效之訴。他擅
自拿原本為應對鄰居訴訟,我所撰寫之答辯狀,將其與他自己的調解無效之訴送出。
問題:
雖然我實在搞不懂他提調解無效之訴,為什麼是拿我的答辯狀出去,不過仍想請問各位,
我要如何否認我有提出此訴訟?是否可以直接發函至地方法院,聲明本人並無提出任何
訴訟?謝謝各位。
※ 引述《yihder (NewWorld)》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日前因失火延燒問題,終於與對方在地方法院調解庭達成調解,該調解書上並有司法
: 事務官、書記官署名,由地方法院所簽發。本人對於調解內容亦相當滿意。只是本次
: 調解中我方的相對人之一,也就是我爸,在調解庭上對於調解成果本來亦相當滿意,
: 現在卻靠著自己想像出來的情節,認為我家是被人放火的,因此不用賠償。他更準備
: 據此提出調解無效之訴。
: 問題:
: 由於我勸不動我爸,因此也無法管他。只是由於我和他都是調解相對人之一,我有意
: 履行調解內容,若我爸片面去提出調解無效之訴是否有用?是否有任何法律上的方法
: 直接阻止我爸興訟?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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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sinyeh:偽造文書非告訴乃論喔 09/13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