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dkesvara (歡喜佛)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緩起訴案件再開庭
時間Fri Sep 10 09:09:42 2010
事實經過:
小弟之前因案被人控告,對方堅持不願撤告,
但案件並不嚴重,也老實認罪,因此檢察官允許緩起訴一年,捐兩萬元給公益團體即可。
開庭完,立即前往辦理緩起訴手續,也簽了字。
但是在簽字後一星期的今天,突然接到同一檢察官傳票,要求下週四再次到庭。
我打電話給該股書記官,他口氣很不耐煩說:
「本來就還沒緩起訴確定,你是在急什麼?」
問題:
我很希望把事情趕快了結,願意付錢換取緩起訴,但為什麼又被牽扯進來?
是否因為對方未原諒我,所以要求檢察官不給我緩起訴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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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4.15
1F:推 hsinyeh:你有收到緩起訴處分書了嗎? 09/10 09:11
2F:→ scott2009:書記官有時候也都看心情應對的 09/10 09:11
3F:→ scott2009:說緩起訴還沒確定可以,說你再急什麼就不行 09/10 09:12
4F:→ Mandkesvara:還沒有收到,但已經在檢察署簽字認罪了。 09/10 09:12
5F:→ Mandkesvara:也簽了一張單子說,願意捐兩萬元給公益團體。 09/10 09:13
6F:→ hsinyeh:那可能性很多 你可以自己開庭時再去問檢察官 09/10 09:13
7F:→ Mandkesvara:我想知道,可否純粹因為對方不爽,緩起訴就有變數呢? 09/10 09:14
8F:推 depravity:檢察官不想被再議就有可能 畢竟起訴妳費的工比較少 09/10 09:21
9F:推 hsinyeh:簡易判決處刑聲請應該費工最少XD 09/10 09:29
10F:推 depravity:我看過要求緩刑的這種東西 應該就是不想被再議 XD 09/10 09:36
11F:推 depravity:還寫有大意是因為被獅子大開口才沒和解其情可憫這類的XD 09/10 09:39
12F:推 chihchien:簽了一張單子只是代表你同意 處分書還沒作成之前都不算 09/10 10:23
13F:→ alawyer:可能根本沒有緩起訴吧~感覺上是如此.... 09/10 20:54
14F:→ alawyer:因為如果是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權人不撤告,很難想像檢察官 09/10 20:55
15F:→ alawyer:還會給緩起訴..... 09/10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