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dsai (喜愛自己所做的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刑事] 與人發生行車糾紛然後被對方打
時間Tue Sep 7 17:43:15 2010
事實經過:
我日前騎乘機車路過林森北路與忠孝東路附近的時候,與一台汽車(三個人)發生
擦撞。約莫過了兩個路口之後,到第三路口之時,我遇上紅燈,便停在機車等候
區等,對方則是距離我約三四部車之後。接下來對方下車,先是一人從我後方將
我拉下機車,然後夥同另外一人拿我的安全帽開始重擊我的頭部,第三個人則是
以腳踹我的胸口。
他們大約打了我三十秒後,對方直接回車上等綠燈,之後行車繞過我離開。
我站起來之後,要把車子遷到旁邊時,旁邊有位計程車司機跑過來告訴我,他有
記下對方車牌,並用手機拍攝其中對方一人的照片,也提醒我先去驗傷再報案。
我後來去醫院治療,拿到驗傷單之後,就去警局報案做筆錄,然後計程車司機也有
過來做筆錄,並提供一張對方打我的照片作為證據。當場指認兩名打我的人的照片。
補充
當時我行經的林森北路正在道路施工所以道路縮減
然後我是靠右線偏中間 然後與我發生衝突的車是在我左後方
她突然要加速超過我 可是她距離沒算好
他加速後 右後照鏡撞到我機車的左後方然後折進去
有點像似你停車停在路邊為了怕後照鏡被撞到把他"折"進去那樣
然後瞬間就聽到對方車內有人大喊 " X妳娘機X "
然後做副駕駛座的人伸手把右後照鏡折出來 = =|||
當然我馬上靠右邊讓他們過去 心裡就覺得有點危險了
然後它們在很短的兩個路口 車子突然開到我正前方要賭我
但都被我繞過去
(其實這邊我就該跑了 但我想說他來擦撞我 而且後照鏡看來好好的)
是等到第三個路口等紅綠燈 她們的車在我正後方4.5部車的距離
我想說大白天的 以為自己安全結果就被她們從後面先拉下車 在被打一頓
希望這樣可以解釋推文各位大大的疑惑 ^^"
問題:
對方現在希望跟我和解,但我希望先了解我可以採取的策略有哪些再做決定。
如果我要繼續訴訟,
1.可以以何法條控告?
(像是對方拿安全帽攻擊我的頭,是否可以算蓄意殺人或是重傷害還是...?
又對方在上班尖峰時間將我棄置於眾多汽機車行經處不顧,可能造成我後續傷害,etc.)
2.訴訟部分是否有檢察官會幫我起訴,還是我必須自力救濟或找律師代書?
如果和解,
3.私下和解是否具有效力?又與庭上和解有何差別?
4.怎樣的賠償算是合理?
非常謝謝願意回答的大大 ~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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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是為了什麼目標,他在《我的奮鬥》一書中和成千上百篇演講中已經說的很明白
然而,第三帝國國內的許多人,尤其是國外的許多人 ── 幾乎每一個人
都沒有注意到,或是沒有理睬,或者只是覺得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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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61.91
1F:推 fayuan:基本上這就是傷害罪,不是重傷也不是殺人未遂 09/07 20:23
2F:→ fayuan:刑事部份,提起告訴,檢察官就會接下去辦,你只是告訴人 09/07 20:24
3F:→ fayuan:私下和解有效,但建議去調解委員會作成較有保障 09/07 20:25
4F:推 redskyism:你好像有肇事逃逸 09/07 20:25
5F:→ fayuan:賠償金額多寡要看雙方意願而定,如果你喊個二三十萬, 09/07 20:25
6F:→ fayuan:對方恐怕也沒辦法接受。 09/07 20:26
7F:→ fayuan:不過談判上,剛開始可以開高一點,經過協談後自然就降到 09/07 20:26
8F:→ fayuan:差不多的金額。 09/07 20:27
9F:推 pk0943:若是擦撞,你可能也有責任吧;搞不好對方是黑道,還是小心為妙 09/08 00:08
10F:→ phantomli:我也看到前面有肇事逃逸,原po確定要告到地檢署那邊? 09/08 00:21
11F:→ sausageL:為甚麼事發在擦撞後第三個路口??而非現場?? 09/08 00:41
12F:→ ckkn828:對方打你不對 但你撞了別人還烙跑也是滿沒品的 09/09 01:28
※ 編輯: aidsai 來自: 118.169.166.253 (09/09 22:56)
13F:→ aidsai:我有加了車禍的經過了 ~ 希望能澄清各位大大的疑惑 09/09 22:56
※ 編輯: aidsai 來自: 118.169.166.253 (09/09 22:57)
14F:→ aidsai:還有對方的確是"漆陶泥那" 的感覺 , 我家人很擔心我們家的 09/09 22:59
15F:→ aidsai:資料會對方知道, 怕私下對我們不利 ~"~ 09/09 22:59
16F:→ aidsai:無論怎樣都謝謝各位大大的推文.......能有懂法律的幫忙解釋 09/09 23:01
17F:→ aidsai:相關的疑惑真是會心安不少 <( ̄︶ ̄)> 09/09 23:02
18F:→ phantomli:你補充的、跟原來描述的情節差很多。那這樣看來你是沒有 09/10 00:20
19F:→ phantomli:肇逃需要擔心,你被撞當下有受傷的話,反而是對方要煩惱 09/10 00:21
20F:→ phantomli:再加一條185之4肇事逃逸,跟277普通傷害數罪並罰。 09/10 00:25
21F:→ aidsai:恩...謝謝這位大大,我原本想說這不是我要問的所以沒有細說 09/10 00:26
22F:→ aidsai:野我自己本身在第一處擦撞的時候沒受到傷害..頂多機車刮傷 09/10 00:28
23F:→ phantomli:多少錢和解,這涉及被害人意願及被告資力,就不多說,只 09/10 00:45
24F:→ phantomli:提醒你,要「全數拿到和解金」再撤回告訴,不要一和解成 09/10 00:46
25F:→ phantomli:立就撤,到時對方不拿出來,名下又無財產,根本不甩你去 09/10 00:46
26F:→ phantomli:聲請強制執行。只有被告身上揹刑案時,才會積極籌錢跟被 09/10 00:47
27F:→ phantomli:害人談和解。另同f大所說,對方若負擔不起,也是白談。 09/10 00:48
28F:→ phantomli:(普通傷害是告訴乃論罪,一旦撤告,就不能再提。) 09/10 00:49
29F:→ phantomli:(另外拿安全帽打頭,要看打的細節才能區分是基於殺人故 09/10 00:51
30F:→ phantomli:意、重傷故意,還是普通傷害故意~這部份不用你操心,去 09/10 00:52
31F:→ phantomli:跟檢察官說明事實經過,讓他煩惱去,你專注在和解上面) 09/10 00:53
32F:→ depravity:要錢(民事訴訟 和解)對方一定會知道詳細資料 09/10 01:30
33F:→ depravity:這是無法避免的 @@ 09/10 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