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n16star (尋路者)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急問~關於強制執行扣薪三分之一的問題~
時間Mon Sep 6 22:31:58 2010
事實經過:
公司同事幫他的親戚當車貸擔保人(是的,就是傳說中的呆人),目前,親戚找不到,車,
看不到,這時呆人就出事情了......,就在今天發薪日公司通知他他的薪資將被強制扣下
三分之一,清償該筆債務,據說大約有20多萬。
問題:
我們公司是鋼鐵廠,他的薪資日薪加上加班部分也不過三萬多,而他家中還有四位小朋友
讀書、生活都靠他這一筆收入在維持,這個月領到的薪水還不到兩萬,又有小朋友開學的
學費等等支出都在這兩個月,這個消息對他來說真的是晴天霹靂,所以希望大家能夠幫幫
忙給點意見,當然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他也沒打算要賴帳,但是要是真的每個月扣了三
分之一、上萬元的收入,他實在也撐不下去,到底有哪些辦法可以幫助他減緩這個重擔呢?
我最初想到的方式是,希望公司將他的薪資改為基本工資,其餘薪水部分以其他名目給付
,但這也將影響到他的勞保部分,而鋼鐵廠畢竟是屬於高危險工作地區,所以我建議他以
這個為不得已的備案。
當然希望大家有更好的建議,或是能夠提供協助的地方(地方上的勞保局可以提出協助嗎?
),我會立即提供給他作為參考的,在此先感謝大家。
另外,目前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哪些呢??我看了站上相關文章依然觀念模糊,目前想到的是
先注意利率的問題,其他還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嗎?如果各位有相關意見,歡迎指教。
如不方便公開提出,也可將建議寄至我的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期待各位的鼎力相助,再次感謝各位,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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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84.211
1F:→ depravity:爬文有 09/06 22:56
2F:→ depravity:若問過類似問題的人沒砍推文或發文違規 您應該爬的到 09/06 22:57
感謝提醒,其實我內容中提到的部分也都是在本版爬文所了解的皮毛,再次爬文後發現,
似乎可以用生活基本需求作為聲請,因為他目前有妻子(不知有無工作)、四個國小以下的
子女,這樣的話可以用內政部公告的最低生活所需作為請求依據,避免扣除這麼多金額,
這樣的理解正確嗎??
3F:→ scott2009:打電話去執行處問不是更快,況且債權人就沒有家庭小孩? 09/07 06:30
感謝建議
※ 編輯: moon16star 來自: 125.224.84.211 (09/07 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