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swife (滑鼠麻)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因有小孩結婚,但小孩不是親生的
時間Mon Sep 6 17:12:10 2010
事實經過:
弟弟和弟媳因有小孩而結婚,但小孩出生後檢驗DNA後,小孩不是弟弟的,
而小孩我們家不會扶養,弟媳也是讓她回她家,以目前的狀況會先向法院
提起否認親子之訴
問題:
我還有一些問題想請版上各位幫我解惑或建議:
1.當初為了婚事,我爸到處和人借錢才有辦法給對方聘金及其它要求,
所以有沒有辦法能讓對方把聘金還回來?
2.能否爭取小孩截至目前的開銷或我爸和我弟的精神賠償及遮羞費?
3.因為兩人是有小孩結婚的,能否請求此婚姻無效?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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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75.115
1F:→ phantomli:否認子女之訴跟聘金沒有法律上關係,只能拜託對方退回, 09/06 17:34
2F:→ phantomli:婚姻也是,動機錯誤非婚姻無效事由,至多依民法1052第2 09/06 17:36
3F:→ phantomli:項裁判離婚,或自己二造合意離婚。 09/06 17:38
4F:→ phantomli:精神賠償跟遮羞費?貴弟媳又不是婚後偷人,何來賠償~? 09/06 17:41
5F:→ sephiroth913:若判決離婚,可依1056、1057請求賠償跟精神賠償吧 09/06 17:53
6F:→ phantomli:沒錯,若有1052判離,會有1056損賠請求,上面失言~ 09/06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