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621 (去冰半糖)
看板PttLifeLaw
標題[車禍] 請問一下肇事釐清和責任歸屬
時間Mon Sep 6 12:30:31 2010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99/9/3 (五)。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開車沒有受傷
我方騎車受傷為頭部挫傷、手臂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和做筆錄,現場發生事情後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有保險,目前還沒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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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 | | 東
|◎ |
--------- ----------
●↓ ○ ← 對方車道(閃黃燈)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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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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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我方車道 (閃紅燈)
○ 雙方當時撞擊位置,也是肇事後汽車停留位置 (我方摩托車後面被撞到)
● 摩托車被撞後飛到這 (摩托車車頭朝南)
◎ 被撞後人飛到這
以上為車禍路口的示意圖,當下已經判斷左右雙方無來車
我是騎摩托車,剛從路口起步的時候騎出路口要過完2/3的時候
右方過來了一輛小客車,而我要過完整個路口的時候就被對方汽車的前方
撞到我摩托車的右後側,當下對方無鳴喇叭和煞車等痕跡
事情發生後,警察和救護車來,雖然前額和右手臂著地
但還是把現場發生的事情的描述給警方
從醫院回來後,警方也做完丈量等記錄後,說我們可以私下調解
而隔天我們和對方相約到事發地點做個談判
我方還是學生的關係,會背著筆電騎車上下學
當下有將我受損的估價金額提出來要求做賠償
摩托車拿到巷口旁的車行初估修好要兩萬多
筆電螢幕裂掉,LCD背光面板目前已送修,初估也要1萬多
而當下所談的賠償金額談不攏
對方堅持筆電完全不算再車禍賠償的範圍之內。
六、問題:
我知道支線車道要讓主線道,可是當我已經過完整個路口這個情形還被車撞
當下對方堅稱有煞車,但沒描述其詳細踩煞車的經過,馬路也無明顯的煞車痕跡
一開始推測對方是否注意後座的小孩(1~2歲),而沒注意到路口的情況
另外一個是推測是否對方車速過快,而造成煞車不急
實際車速我不知道,懷疑有被撞的當下對方車速35km以上
而現在所談的賠償問題
對方堅稱筆電不包含車禍的損失在內,對方只願意賠償車和人車禍的"部分費用"
也堅稱自己看過那麼多車禍,沒人針對除了人和車以外的物品做賠償....
現階段除了談不攏金額,我方選擇走委員會這條路
現在想問的是,整體的肇事主因該如何釐清?
還有我方要求隨身攜帶物品及維修摩托車之費用,店家總初估有3萬2左右
是否對對方不合理?
(筆電買不到2個月,有發票證明)
(摩托車公里數1萬3,車齡今年第四年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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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3.26.102
1F:→ hsinyeh:送鑑定再說 09/06 12:32
2F:→ ming621:請問hsi大,你說的鑑定該怎麼申請,還是警方會幫我們用? 09/06 12:36
3F:推 hsinyeh:跟警察講你們要送鑑定 自費三千摳 09/06 12:43
4F:→ wkz:鑑定要自己到各地區車鑑會提出申請,看一下你的登記聯單.... 09/06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