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ami61 (哞哞玲)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關於收錯別人的法院傳票
時間Thu Aug 26 23:12:25 2010
事實經過:平常白天家裡只有我八十幾歲的老爸一個人在家,
昨天我爸在午睡,郵差先生送來一封雙掛號的郵件,
我爸睡眼惺忪的蓋章收下後才發現是一封法院的傳票,
地址是我家的地址沒錯,但收件人我們根本不認識,
戶籍中也沒有這個人存在,因為我們住的地方沒有管理員代收,
就算想退回給郵差也不一定天天都會遇到
問題:1.我們不小心代收了不認識的人的法院傳票會有法律責任嗎?
2.我們可以直接寄回去退給法院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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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72.223
1F:推 darimgh:怎麼不趕快打電話給那個法院呢? 08/27 08:41
2F:→ manami61:今天去郵局問過,郵局的人員建議我們以雙掛號的方式退回 08/27 22:11
3F:→ manami61:法院,而且在信封附上紙條寫明退回的原因,這個方法是否 08/27 22:15
4F:→ manami61:妥當? 08/27 22:15
5F:推 ncnuboy:建議先打電話給承股書記官知會一下!信封上有電話和分機 08/28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