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ynis (咩你絲)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其他] 加盟事業糾紛
時間Thu Aug 26 14:05:40 2010
事實經過:
詳細過程如部落格載明,
網址如下,
http://ppt.cc/goCS
該事件發生後,
於近日,收到自稱該業者企劃人員的簡訊,
簡訊內容大致為:
澄清負責人賴小姐當日並非故意欺騙我們,
而是確實有病在身,願意提具診斷證明正本證實當日確實有就醫,
希望能撤除該篇部落格文章。
(簡訊內容未提及其商譽受損部分)
『本人為部落格作者配偶』
問題:
1)該業者如認為該篇文章致使其商譽受損,是否有權要求作者撤除該篇文章?
2)如作者同意撤除文章,是否能提出部分精神賠償?
(與業者溝通過程態度惡劣、自行搭高鐵北上拿回剩餘訂金)
3)如作者不同意撤除文章,是否可能遭受業者提出法律訴訟之問題?
感謝各位大大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尚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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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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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eynis 來自: 114.47.9.129 (08/26 14:06)